把握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的深刻内涵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 凌胜利
2025年6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上的主旨发言中强调“积极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既肯定世界多极化的客观趋势,也对世界多极化提出具体要求,涉及主权平等、权利平等、相互尊重、渐进有序和公平正义等内涵。
主权平等是现代国际秩序的基石,内涵在于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个别或少数大国垄断国际事务。权利平等建立在主权平等基础之上,强调在政治上,各国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在领土上,各国领土完整与政治独立不得侵犯;在法律上,各国不会因其特定的国情而受到不公正对待,同时也应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权。相互尊重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核心内容之一,意味着要尊重各国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发展阶段,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制度模式。渐进有序是对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节奏的把握,即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改革完善并非推倒重来、另起炉灶,而是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公平正义为构建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提供了价值导向。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推进公平正义的重大实践,为全球发展创造共同机遇,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凌胜利,外交学院科研处处长、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涉及亚太安全、中美关系、中国外交等。已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2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外交》等全文转载,著有专著、编著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0余项。
为动荡不安的世界注入确定性和稳定性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宏观经济与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倪建军
202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提出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经济全球化更多释放正面效应。当前,个别国家热衷冷战思维和阵营对抗,以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为借口,动辄搞脱钩、断链、制裁,凭借军事、经济、技术实力,强制推行符合本国利益的价值观与规则体系。中国始终坚持开放包容、协商合作,做多边机制的建设者、多边理念的倡导者、多边合作的推动者。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分歧,坚持为推动热点问题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
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弥合发展失衡,助力发展中国家成为推进世界多极化的持久动力。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演进中,地位不平等、机会不均等突出矛盾长期积累,已经构成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每个国家都有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及其决策的权利,享受经济全球化发展红利;打破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困境,推动世界多极化健康强劲发展。(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倪建军,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宏观经济与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经济安全、国际经济治理、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新兴经济体、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合作出版《中国与世界经济和谐发展》《国际战略与安全形势评估》《金砖国家发展报告》《“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等著作,并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和刊物发表百余篇文章。
凝聚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全球南方力量
——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王明国
全球南方的群体性崛起是当前全球治理的新特征,也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内生动力。从全球治理视角来看,全球南方作为应对国际经济不平等和全球政治失衡的新兴治理力量,正共同面对全球性挑战。国际社会呼唤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对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全面提升全球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正深刻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独立自主的政治底色、发展振兴的历史使命和公道正义的共同主张,推动全球南方发展为一股超越地缘政治的关键力量。面对多重冲击挑战,全球南方需要坚持命运与共,巩固战略互信;发展与共,深化战略对接;担当与共,展现自身力量;休戚与共,贡献南方智慧。
中国是全球南方的重要成员和中坚力量,积极推动南南合作,彰显大国责任和担当。中国高度重视全球南方合作,坚持主权平等、相互尊重、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原则,开创性提出“三大全球倡议”,积极践行全球南方开放包容合作倡议,有力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王明国,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近年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制度、全球治理、全球南方、“一带一路”机制化等。出版《国际规则与全球互联网治理》《全球治理引论》《全球治理机制与东亚一体化进程》《因果关系与国际制度有效性研究》等著作。在《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国外社会科学》《国际政治研究》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国际调解院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法治公共产品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漆彤
现有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如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近年来均暴露出诸多弊端,不能满足有效化解国际争端、维护正常国际秩序的现实需要。这些司法或准司法方式的争端解决机制,大多由西方国家主导建立,体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的“接近正义”理念。随着时代发展,国际争端日趋敏感、复杂,往往不能用简单的“是非对错”加以精确判断。
相比司法和仲裁,调解在许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调解不单纯以合同、条约或法律为依据确定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更会考虑当事方的文化背景、商业习惯和时间成本等法外利益。当事方更容易相互理解,在调解前后保持友好关系,其非对抗性有利于追求长远利益。由于调解是自愿的,调解的结果也是可预测和接受的,不易出现对于司法和仲裁而言“老大难”的执行问题。调解还有成本较低、程序快捷、当事方掌控等一系列优势。
作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着眼于以调解定分止争,其成立不仅有力回应了各国求和平、促稳定、谋发展的共同关切,也填补了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在调解领域的制度空白,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重要的法治公共产品。(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漆彤,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海外投资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武大国际法评论》副主编。主要研究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法等,编著有《国际投资仲裁指引》《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指南》《“一带一路”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研究》等书,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等国内外重大课题多项。
人民论坛锐评 | “店大欺客”必受罚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这直击当下竞争乱象,为规范市场交易关系、遏制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行为,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持,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有的行业龙头、大平台企业凭借资金、渠道、品牌等优势,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和账期条款,甚至长期拖欠工程款、供货款与服务款,严重扭曲契约逻辑,侵蚀中小企业现金流,破坏市场基本公正。这一“店大欺客”现象,加剧了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和不确定性。
面对“店大欺客”这一妨碍市场公平的乱象,我国持续释放制度整治的明确信号,构建系统性、协同性的法治框架。通过构建覆盖交易前、中、后的信用惩戒与公平交易保障机制,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让制度长出“牙齿”,让中小企业挺直腰杆。
真正的强者,以遵守规则为荣,而非以凌弱为能。大型企业在追求发展与利润的同时,更应担起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以开放、守信、共赢的姿态对待中小企业,推动形成公平合作的商业生态。中小企业亟须增强规则意识和契约能力,守护自身合法权益。唯有让法治成为不可逾越的交易边界,让公平正义成为市场运行的底色,才能让每一份合同回归本义,让每一笔交易建立在规则之上,不再出现“店大欺客”的现象。(作者:李智伟,选自人民论坛网,详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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