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人民城市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孙久文
城市的核心是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凸显了城市发展的人民属性,进一步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市学说,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城市理念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是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科学总结和创新,其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包括“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城市的主人,人民全程参与城市建设,参与到城市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商贸服务等各类活动中,可以改善城市的教育、住房、医疗、文化等条件,为城市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在制定政策和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动力所在,要不断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驱动,赓续城市历史文脉,着力建设美丽城市。人民城市理念为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和目标,让人民在城市中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人民城市理念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这一重要理念既部署了“过河”的任务,又指导解决了“桥或船”的问题,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实践路径,即协同发展、强城富民;改善民生、增进福祉;加强治理、共建共享;优化环境、美化生活。(选自《人民日报》2025年2月25日,第9版,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孙久文,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吴玉章讲席教授,兼任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名誉会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理论、区域规划、城市可持续发展、资源经济学。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教育部“211”工程研究项目、国家和地区发改委“十一五”前期研究项目和规划项目等各项课题30多项,出版专著和教材10余部,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准确把握人民城市建设的着力点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 曾刚
城市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为新时代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更加宜居、韧性、智慧,既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准确把握人民城市建设的着力点,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城市发展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推动治理模式创新;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构建宜居生态环境;以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城市智慧治理水平。从优化民生保障到推动治理创新,从促进绿色发展到实现智慧治理,人民城市理念通过具体实践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充分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导向。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人民城市建设不仅将为中国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将为全球城市发展提供重要经验借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未来的城市必将更加宜居、更具活力,也更加幸福美好。(选自《人民日报》2025年2月25日,第9版,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曾刚,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终身教授,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兼任《经济地理》《世界地理研究》副主编以及《Chinese Geographical Science》等刊物编委。研究方向为区域创新与技术扩散,企业网络与产业集群,区域发展与产业规划。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上海市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等课题组首席科学家。近年来,先后在国外出版著作6部、国内出版著作12部,在中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
面向2035年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中国范式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 连玉明
2025年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十周年。十年来,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人民城市理念深入人心,“五个统筹”持续深化,城市更新工作大力实施,数智技术大幅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等得到大幅提升,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蓬勃兴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场域,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我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时代背景是“两个大局”,政治内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追求是人民城市,实践要求是以系统思维统筹现代化过程。当前,以北京“接诉即办”改革为代表的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模式,丰富了城市治理的理论内涵,实现了学理升华。新时代新征程,我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要坚持以人民城市理念为指引,以解决城市病为切入点,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促进城市治理与城市发展相互赋能,把人民需要、人民诉求、人民满意深度嵌入城市治理体系,推动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理论研究深化拓展,特别是加快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的系统性建构,构建植根中国大地、引领发展潮流的中国城市学自主知识体系。(选自《学术前沿》2025年第1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连玉明,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教授,兼任贵阳市委市政府首席战略顾问,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数权法研究中心主任。曾担纲北京2008年奥运功能区发展规划首席规划师、北京奥运中心区环境建设总规划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顾问。研究方向为城市学、学习型社会理论和决策学。提出的“城市价值链理论”被誉为世界三大竞争力理论之一。主要著作有《城市的觉醒》《城市的战略》《城市的智慧》《主权区块链》等。
以空间治理创新助力中国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张京祥
中国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需要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的持续驱动,更离不开空间治理体系和秩序的重构,空间治理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目前实践中空间治理滞后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国城市转型发展。站在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节点,应从空间规律与价值的重新识别、空间供给配置逻辑的调整、空间利用管控体系的动态优化、空间价值实现机制的高效构建、空间政策设计的全面支撑等方面入手,推动空间治理逻辑的系统变革。具体来说,要改变“增长”即“发展”的思维模式,关注城市空间文化、生态和治理价值,探索中国城市空间的发展规律与价值体系;构建更加灵活、精准、安全可靠的空间供给机制,创新多方主体协同参与的空间“共建共治共享”合作模式,重视人本化、高品质的城市空间供给;制定更具兼容性、灵活性的空间利用管控标准,搭建空间利用规范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空间发展利益平衡机制;将“城市更新行动”作为推动城市发展再次步入良性运行轨道的关键举措,建立起“规划-建设-运营”全流程、可持续的城市空间“资产观”,搭建城市空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和平台;积极探索差异化的规划与土地政策,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跨部门组织与政策集成,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政策体系。随着城市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中国也必将以更富创造力的姿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贡献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中国方案”。(选自《学术前沿》2025年第1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张京祥,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设计大师,雄安新区规划咨询专家。兼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研究方向为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与区域治理。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著作17部。主持了杭州、汕头、苏州、南京等重要城市的发展战略规划,湖北省、山东省、冀中南等区域空间布局规划等项目。
智慧城市法治现代化建设的现实挑战及应对策略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袁达松
法治是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基本路径和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保障,推动智慧城市法治现代化建设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在法治层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如地方立法供给不足、条块关系模式制约治理效能、技术之治存在失控风险,以及城市特殊群体遭遇数字鸿沟等,亟需以“良法善治”为导向,构建契合数字社会发展需求的制度机制。从法治逻辑看,科学完备的规则体系是智慧城市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根基;技术逻辑是智慧城市运行的核心动力,深刻影响法治现代化建设方向;治理逻辑转变是智慧城市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显著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是智慧城市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宗旨。我国智慧城市法治现代化建设须立足本土国情,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包容性协同治理法治模式,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具体路径包括:优化立法供给体系,提升地方立法能力与协同水平;以多方协同提升治理效能,夯实包容性法治根基;确保技术应用的可追溯与可还原性,防范技术失控风险;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此外,还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把握智慧城市法治建设的国别性、区域性和世界性,提升法治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构建包容开放的世界智慧城市治理体系。(选自《学术前沿》2025年第1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袁达松,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咨询专家等。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数字法治、商法学、金融法与证券法、企业与公司法、法治理论。主要著作有《包容性法治论》《金融稳定法论》等,主要论文有《对影子银行加强监管的国际金融法制改革》《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国际法制构建与中国回应》《走向包容性的法治国家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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