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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 人民论坛每日推荐 |(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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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 陈柏峰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法治确立了一整套制度来保障社会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是社会治理领域法治固根本作用的体现。法治对于社会行为具有稳预期的引导作用,法律通过建立明确的法律规范体系、规定权利和义务,对各种社会行为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塑造社会成员的行为预期,引导社会成员作出合法选择。法治对于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具有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能够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陈柏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社会治理法学、基层治理。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批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负责人。

加快建设全球创新枢纽的战略思考

——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郑江淮

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各国纷纷加大对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争夺科技制高点。创新资源的全球流动在全球创新链重塑过程中出现新变化。一方面,新兴经济体在吸引创新资源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随着新兴经济体创新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海外人才选择回国创业或工作,知识产权的跨国交易也更加频繁,成为创新资源全球流动的重要形式。在全球外资地缘化趋势下,技术互补性成为重塑全球创新链的核心变量。

中国凭借超大规模市场、完备产业体系和快速迭代的创新生态,已具备成为全球创新枢纽的基础条件。未来需以制度型开放打破技术脱钩壁垒,在制度开放、生态培育、技术协同三方面持续突破,实现三大转变:一是从技术接受者向标准制定者转变,在量子通信、新能源等领域掌握规则话语权;二是从供应链节点向创新策源地转变,吸引全球技术前沿的跨国企业将区域性研发总部(中心)设在中国;三是从被动应对脱钩向主动塑造生态转变,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技术合作、金砖国家创新联盟等机制,构建包容性全球创新体系。通过构建要素自由流动、生态协同进化、规则共商共建的新机制,将中国的市场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枢纽的全球辐射能力。(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郑江淮,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创新发展、全球生产分工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转型。出版专著有《服务业发展:结构变迁、增长绩效与路径选择》《以全球价值链引导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等。

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赋能基层治理

——华中科技大学卓越特聘教授、法学院教授 郭亮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和法治的新向往、新期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确保在社会治理中人民意志能够得到更好体现、人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不变的规范要求和价值追求,又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民主理论创新、民主制度创新、民主实践创新的产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超越了选举民主的局限性,而且将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表达,转化为生动的民主实践和治理过程。因此,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解读和阐释,不仅仅要关注其所具有的重大政治意蕴,还应关注其所具有的治理功能。

作为一种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形式和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具有治理属性的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治理型的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实践来看,新时代的基层治理需要围绕重要决策开展更大范围的民主协商、沟通、监督等活动,推动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治理的过程中。

作为一种治理型的民主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实践,代表人类对民主制度的一种全新探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体现。通过为基层治理赋能,有效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将不断彰显自己蓬勃的生命力。(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郭亮,华中科技大学卓越特聘教授、法学院教授。从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注重法学与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长期研究基层社会治理、土地制度等。

强化协商民主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中的作用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 郎友兴

在基层治理中,利益是一个重要因素,而利益协调又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利益分配与利益协调问题,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用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包含三个要素,即表达、权利与合作。利益诉求要准确有效地表达出来,否则利益协调结果可能难以反映出协调本意。权利是利益的正当性基础,是识别利益诉求是否正当合理的依据;将权利概念引入利益协调机制中,旨在厘清将什么利益纳入协调范畴。利益分配是一个博弈过程,但是只有合作才能有效解决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冲突。

协商民主能够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利益表达空间与机会。协商民主指群众通过面对面交流、讨论、争议、商议等方式,表达各自的主张或利益诉求以达成共识,为利益矛盾冲突解决提供正当依据。协商民主在利益协调过程中的定位是走一种中间的、温和的协调之路,旨在构建一个理性平等、可控的对话空间,以实现利益各方均可接受的较优解。在协商过程中,各方通过平等自由的对话、讨论、激辩和商议,可以清楚地知晓对方的想法与目标,消除误解,可以更明确利益冲突的问题所在,可以协商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可能的选择排序。当前需着重在加强党的领导、激励群众参与、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数字赋能等四个方面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推进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的完善。(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郎友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社会学、民主与民主化、中国农村选举、地方政治与治理、协商民主与中国的实践、社区研究。

加快构建平等有序的全球经济新秩序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王勇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与地缘政治的形势下,推动建立平等有序的全球经济新秩序迫在眉睫。关于怎样变革全球经济秩序,国内外学者存在不同的观点与争论。在理论层面,国际学术界关于新自由主义、结构现实主义和依附理论的争论从未停止,这种争论还将继续,并将影响人们对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认知。在政策实践中,发达国家倾向维护既有体系,发展中国家期望公平分配与制度变革,在现有国际经济机制中提高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权,同时建立新兴国际组织,推动全球经济治理结构更加均衡。

中国关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倡议与实践,为建立平等有序的全球经济新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与政策基础: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治理提供价值引领;提出全球发展倡议,聚焦普惠包容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携手,变革全球供应链与区域经贸合作格局;倡导建立新型多边金融机构,推动全球金融治理的多元化;绿色数字治理与人工智能规则共建。推动建立平等有序的全球经济新秩序,中国与国际社会可以从倡导大国间非零和博弈、推动国际贸易货币金融机制改革、缩小南北发展鸿沟以及构建供应链韧性与气候治理协同机制等方面,合作探讨实现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路径。(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王勇,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美关系、贸易政治、区域合作、国际经济关系等。出版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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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