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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谈本轮混改难点:配套改革非常迟缓

核心提示: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个新概念,在央企和地方国企中早已有不少探索。但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看来,之前的混合所有制状况可以用八个字来评价:“数量不少、质量不高”。

【封面故事】“混改”新传

“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股权安排,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混合所有制的实践探索,在国企包括央企中,也已经进行了20多年。

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给混合所有制赋予了全新的内涵,把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三中全会明确把混合所有制确定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中央的改革意图引起全社会的热烈响应。新一轮混改的大幕正式拉开。

新一轮混改改什么?

国资委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先行实践混改的企业家认为,混改能够真正形成“国民共进”的融合体系,给企业带来活力与竞争力。市场观察人士称,“混改”是从国家层面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混改”的车轮隆隆向前。

今年7月,国资委在中国建材集团、国药集团两家央企启动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地方国企混改方案也开始密集出炉。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截至今年8月,已有16省份公布了国资改革方案,其中都重点提到了“混改”内容。

当然,在如火如荼的新一轮混改实践中,还有一些疑虑的声音:“混改”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的话语权如何保障?执行者会不会因为政策变动而被“秋后算账”?

这也提示我们,新一轮“混改”不仅要做好顶层设计,亦须在执行的各个方面完善、细化制度安排,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完成更深层次的改革目标,更好地通过混改完善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姚冬琴|北京报道

为什么要进行新一轮混改?

过去的混改——官员:数量不少、质量不高;

国企高管:只解决了“拿钱”的问题,是“半市场化”;

专家:做得不太成功,甚至有很多失败。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个新概念,在央企和地方国企中早已有不少探索。但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看来,之前的混合所有制状况可以用八个字来评价:“数量不少、质量不高”。

今年两会期间,石军披露了一组数据:中国已经有90%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央企业70%的净资产已经属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以及子公司引入非公资本的企业户数已经占到总户数的52%以上;到2013年10月份,全国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已经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的80%以上,资产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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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