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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谈本轮混改难点:配套改革非常迟缓(4)

核心提示: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个新概念,在央企和地方国企中早已有不少探索。但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看来,之前的混合所有制状况可以用八个字来评价:“数量不少、质量不高”。

容易改的先改

“不能让姚明和小孩打篮球”,

大型国企通过子公司和民企合作才是“门当户对”。

作为国资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试点单位,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该集团的“混改”试点主要是在二级公司展开,不是母公司。

事实上,国企母公司直接与民资合作,推进混合所有制,这样的案例仍属凤毛麟角,更多的是在“子公司”、“孙公司”层面的合作。在国资委监管的113家中央企业中,母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更是仍未破题。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在一次公开讲话中谈到,我国中小型国有企业早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均已基本完成改制,需要推动“混改”的主要集中在大企业,但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母公司多数规模庞大,让他们与民营混合好比“让姚明和一个十多岁的小孩打篮球”。因此他建议,大型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要通过拆分业务,分层次、类型,通过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与民营企业合作,才能门当户对,实现真正的融合 。

针对央企母公司“混改”进展缓慢,经济学家厉以宁今年3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混改”是一个经验摸索的过程,可以考虑先易后难,可以从两个试点区推进,一个是新兴产业部门,另一个是产能过剩行业。

黄淑和也表示,对于“混改”,国资委“总的原则就是,有一些明确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往前推。容易干的先干。”

“先易后难”是推进“混改”一个现实的考虑。事实上,无论是在子公司、分公司推进“混改”,还是拆分出某项业务来“混改”,都已在央企中有良好的实践案例。今年备受关注的中石化“混改”就属于前者。

今年2月19日,中石化(600028.SH)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销售公司”)增资引进社会及民营资本的具体方案。最终,中石化销售公司以29.99%的股权引入了1070.94亿元投资。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贾小梁在对《中国经济周刊》谈及此事时说:“傅成玉在中海油的改革采取了分拆上市的方式,最终实现了整体上市。到了中石化以后,他发现中石化有很多资产可以相对独立,有的还可以拿到市场上参与竞争,走专业化的道路。我们很多大企业这些年由于走市场的道路,下面很多板块在行业当中都属于一流,拿出来‘混改’,可以说是市场非常认同。同时,从专业化,从效率的角度,都能释放更多新的利润增长点。”

除了中石化,今年以来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例如,6月6日,中粮集团旗下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与KKR、霸菱亚洲、厚朴基金和博裕资本联合组成的财团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6月9日,中国电信旗下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引入顺网科技和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透露,在采用混合所有制的公司中,将不会根据股权来分配经营权,而是将经营权交给更具专业能力和业务运营能力的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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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