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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谈本轮混改难点:配套改革非常迟缓(6)

核心提示: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个新概念,在央企和地方国企中早已有不少探索。但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看来,之前的混合所有制状况可以用八个字来评价:“数量不少、质量不高”。

在上海,绿地集团的“混改”被视为典范。2013年,绿地集团推动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招募20.87亿股,引入资金117.3亿元,成功引进平安、鼎晖等5家战略投资者。

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表示,5 家新股东的引入,一方面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大量的“真金白银”,进一步夯实了绿地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也使绿地的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更加科学化、运行机制更加市场化。绿地集团的股东来源较广,涉及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服务、股权投资等不同行业,且在各自行业均具有较大影响力。强大的股东阵营为企业持续发展带来了更加丰富的外部资源,同时也为企业经营决策带来了更加广阔的战略视野。

同样对混合所有制的优势深有体会的还有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下称“中航油集团”)董事长孙立。

2008年,中航油集团与民营企业泽胜集团合资成立新公司泽胜船务,前者出资1.67亿元,泽胜集团以30条船、8.5万吨运力入股,双方各占50%股份,拉开中航油集团对混合所有制的首次探索。

合资5年多,泽胜船务已成为长江石化运输领域的排头兵,5年累计运输航油等化工品833万吨,利润总额累计4.38亿元,营业收入累计15.19亿元,年均增长19.98%,资产回报率达到111%,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孙立将5年来的成功合作归功于国企与民企混合所有制下的“优势互补、事半功倍”:“双方互为参股后,国企规范的管理,特别是在安全和质量上的严格要求极大地影响了民企;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决策效率高、市场执行力强,双方优势互补使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

建立在混合所有制基础上的国企与民企合作,不仅能够吸纳不同所有制的优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好的组织框架,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运行机制。

在一些企业家看来,两者之间的合作甚至能防止腐败。一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的民营企业家表示:“民营企业要投资合作,账肯定会算得很清楚,因为有利益在其中,就会去监督。两者之间的合作,很自然地就会形成民企与央企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参与“混改”,一个显而易见的益处是,民企可以通过“混改”进入此前未能进入的领域,从而分得一杯羹。就如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所言,能参股一个加油站,不管股份占比多少,那就是拿到了一个印钞机,这样的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

中石化销售公司增资扩股的结果就显示,属意“混改”的民企大有人在。据傅成玉介绍,第一轮有大概7000亿的资金参与非约束性报价,但中石化销售公司不可能对外一次性引进这么多资金,因此设定门槛,裁掉了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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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