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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飞进:论国家生态治理现代化(18)

(五)加强生态治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生态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当前,全球生态治理不仅表现在保护生态环境领域,表现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而且发达国家把本国提出的生态标准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发展提出巨大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国应当发挥自身在生态治理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以全球视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积极履行国际减排责任,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制订并提出我国自己的环保标准,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并加强南南合作,开展绿色援助,在国际范围推广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应将参与国际生态治理的举措与国内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综合国力、综合影响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生态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对实现生态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彻底转变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的观念,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工作当中。应深入实际认真研究在本地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定位下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抓住制约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在生态文明治理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切实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治理成效负总责,并应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为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应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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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