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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说理】夯实治理服务的社会根基,打造社区防疫共同体(3)

分析和总结这些问题,并非为了问责或者哗众取宠,而是系统反思常态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既着眼当下又立足长远,为今后的扎实工作指明方向和路径,为进一步系统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提供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ii]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经过这一次疫情的大考,就坚持和落实来说,推动重心下移的战略部署和制度优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也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政策予以落实。就完善和建立来说,还需要抓住制约基层治理服务能力的瓶颈矛盾和问题,通过体制改革逐步缓解和改善,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夯实治理服务的社会根基。

第一,做实家门口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家门口”服务是指在社区层面设置、以15分钟服务圈为形态,以多元化的居民需求为导向的就近、便利、稳定的公共服务体系。家门口服务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能方便居民,更直接决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的医疗费用越来越高,但医疗资源也越来越向上集中,在扩大就医自主选择性的同时也削弱了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加快建立分层分类的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夯实社区公共服务的基础,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健康、教育、养老、文化等基础性服务。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调研时就基层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明确指出:“要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聚焦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等主责主业,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面向区域内群众开展服务。”同时,“要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iii]可以说,没有贴近居民、家门口式的服务体系,就难以实现服务的精准化和精细化,遇到突发性灾害和疫情,就难以提供快速、高效的公共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改善基层治理权力结构,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多年来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性、体制性关注所形成的“聚光灯效应”在提升基层治理理性化的同时,也意外增加了治理系统的复杂性,并造成了基层治理空间中权力结构的失衡,基层政权组织及工作人员在现有政府权力结构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工作自主性和博弈能力逐步变小。这种状况虽然明显提升了政府整体性的行动范围和管控能力,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层政权组织的自主行动能力和社会回应灵敏度,具体表现为“工作负担”越来越重,形式主义增多。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恢复基层权力结构的平衡。一方面,要建立职责、权力、资源相匹配的职能体系,实现多层次管理体制的合理分工和分权。比如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重点应急单元的管理等明确界定为市级政府职责,将区域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市场秩序监管、环境综合治理等明确界定为区级层面职责,才能让基层真正专注于与辖区内民生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事务,避免基层陷入“小马拉大车”的超负荷运作困境。另一方面,要赋予基层政权组织在民生服务、社区治理等职责范围内考核、调动资源的权力和能力,逐步建立以“事”为核心而非以“权”为核心的基层协调机制,为基层赋权增能,提高其整体运行效能;同时,提高群众对基层政权组织和自治组织的监督、评议权力,推动基层更好服务于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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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