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与文学书写的“冲动”多样性、复杂性具有双向兼容性。所谓双向兼容,第一是指给予空间,第二是指给予限定。先说第一种兼容,即给予空间。康德讨论人的本性中的“向善”的原初禀赋,既给予人“向善”的可能性,同时,也给予人性各种丰富复杂的表现以空间。动物性禀赋可产生生存、繁衍的欲求,产生与其他人共同生活的社会本能,人性禀赋能产生出自爱,在意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和看法,能产生争强好胜的性格等,这两种禀赋更可产生诸般恶习。所以,作为复合体的人的本性中的三种禀赋,与文学书写的“冲动”多样性、复杂性具有兼容性。因为,文学书写特别是叙事性文学对人物的刻画、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设置,不仅有人格性禀赋为主的性格展示,也会有动物性、人性禀赋“嫁接”出的恶习及其性格展示,所以,人性原初的“向善”禀赋的思想,以及以“友善”为基本参照点,是本论题所谓双向兼容的第一种。可表述为,作为终极依据并不限制而是给予文学书写以开阔空间。
再说第二种兼容,即给予限定。作为文学批评终极性依据的“友善”,处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之内,具有“社会价值导向性”特质,这与人类的伦理底线具有本质区别。所谓伦理底线,指全世界的伦理学家、宗教学家力求探寻超越党派、种族、国度、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人类可共同认可并遵从的共同约定,最具体体现在世界宗教会议于1993年在美国芝加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的《全球伦理宣言》中。该《宣言》的“基本要求:每个人必须被当作人来对待”,宣言认为,这个基本要求就是“数千年以来,人类许多宗教和伦理传统都具有并维系着这样一条原则,黄金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换成肯定的说法,即你希望人怎样对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这应当成为所有的生活领域中不可取消和无条件遵循的规则,不论是对家庭、社团、种族、国家和宗教,都是如此”。这项原则衍生出四项宽泛而古老的人类行为准则,也就是“四种不可取消的律令”,那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说谎!……不要奸淫!”这就是人类伦理底线,即对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限定。所谓限定,是指此底线之下的则不为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底线与导向是朝向相反的两个方向。质言之,“友善”的价值导向性与这四个不可的限定性由此形成了两个方向,两者互补。伦理学家从公民道德建设角度,对于导向与底线两者区别与互补的关系有个非常好的表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欲求,但人必须先满足一种道德底线,然后才能去追求自己的生活理想。严守道德底线需要得到人生理想的支持,而去实现任何人生理想也要受到道德底线的限制。所以说,强调道德底线与基本义务,提倡人生理想与超越精神又是紧密联系、完全可以互补的。”“友善”的导向性而非限定性,从而可作为文学批评基本参照。
“友善”为文学批评终极性依据的“大众方向”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层面具有主流意识形态性质的导向。前面业已论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终极性依据的合理性。现在进而具体到论证“友善”作为文学批评终极性依据的合理性。人性中具有“友善”的可能,以及“友善”与文学书写的“冲动”多样性、复杂性具有双向兼容性,已经得到论证,现在继而从“大众方向”导向性论证其合理性。“价值导向”,“这是一个由中国人针对中国问题创造出来的地地道道的‘中国话语’”。“价值导向”这个概念有一个逐步形成的中国语境和过程。所谓导向,就是在“个体觉醒和个人的权利意识增长之后,如何遏制相对主义的蔓延,以免造成个体与社会之间的鸿沟的扩大……‘价值导向’的概念就是一个旨在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概念,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那么,恰恰因为“价值导向”是地道的中国话语,所以,早在1991年冯契先生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价值导向”讨论会的讲座中就提出:“应以价值论的角度来考虑,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不仅善,而且美、真、功、利都有一个价值导向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价值导向就是要坚持价值观的大众方向。”
何以坚持价值观的“大众方向”以及如何实施?冯契先生的思路是,只有把握住“大众方向”,才能有效实施价值导向。直白地说,即为了有效实施价值导向,只有坚持“大众方向”。什么是“大众方向”?就是把功利和道义、功利的价值和精神的价值统一起来,目的是为了实现理想。总归一句话,就是价值观上要有宽容精神,不强求一律。因为,价值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每个人品德的培养要经历过程,不能一下子达到理想,因人而异。宽容还体现在大众在理解基础上的自觉自愿。近期朱贻庭教授在理解冯契先生此演讲的文章中更具体地说:“这就把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理想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非常具体地结合在一起,使得理想不再是遥远的东西,而成了活生生地引领现实的价值导向。”
“友善”处于核心价值观的最末一位,并非它档次低,而是它与人的本性最近。把文学作为感性存在物来看,“美是道德的象征;并且也只有回顾这一层(这对每个人是自然的,也要求这每个人作为义务),美使人愉快并提出人人同意的要求,在这场合人的心情同时自觉到一定程度的醇化和昂扬,超越着单纯对于感官印象的愉快感受,别的价值也按照着它的判断力的一类似的规准被评价着”。“友善”就是康德所说的“别的价值”中最贴近人本性的价值,也是与道德象征的美最底线性吻合的范畴。以“友善”为文学批评基本参照,就是将文学接受定位在读者作为人均具有“向善”的本性,文学书写“友善”可能折射的诸多“冲动”,即有了组织秩序,是人民大众可广泛接受的,也具有导向功能。文学与人们站立的地气相接壤,这可表述为文学批评导向的大众化。可证明文学批评导向的大众化的一个旁证是伦理学领域的“底线伦理是建设公民道德的可行之路”的思想。该思想认为,全面道德建设应立在底线伦理上,而不是要求人们成为圣贤或者职业模范。笔者以为,这即是全民道德建设的“大众方向”,学者就此观念的表述都是极为大众化的:“总之,只要你是一个社会的成员,你就必须履行某些义务。不管你是什么信仰,追求什么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也不管你多有权、多有钱或多有名,有一些基本的东西你是不能丢的。……某种做人的底线你是不能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