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 何虎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六个坚持”概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总结政党引领国家治理的规律性认识。
“六个坚持”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系统集成党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兼具时代性、系统性与整体性特征。从时代性看,“六个坚持”科学总结新时代以来特别是“十四五”时期的实践经验,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科学的理论提炼。从系统性看,“六个坚持”统筹兼顾、层次分明,构成“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取向、路径选择、方法策略。从整体性看,“六个坚持”是理论指引与实践导向、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原则坚定与灵活创新的有机统一,是指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方法体系。(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2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何虎生,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博导。主要从事中共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统一战线等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项目30余项。出版《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等30余部学术著作。
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张文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善治,既合乎人类法治发展的历史规律,又契合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法律政治文化,更反映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良法善治作出深刻论述,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法理逻辑,为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治国理政中,良法善治表现为从规范到价值、从存在到意识、从国内到国际的多个方面。具体而言,法治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依托,成为支撑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法律规范体系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彰显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为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提供有力保障;法治内化为人民的坚定信仰,全体人民秉持“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原则,尊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宪法拥有至上权威,法律具有普遍实效,组织和个人都自觉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活动,公权力被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中,受到有效监督与规范;为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提供支撑,成为建构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的重要力量。(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2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政治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后主持完成若干国家级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出版国家级、省部级统编教材和个人专著40余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无讼”追求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张晋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无讼是求”“调处息争”是中华法制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中国古代司法追求的目标是“讼简刑轻”,历代统治者都以实现社会关系和谐为国家的要务。对无讼的追求,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治、德治与民本理念交融下形成的治理智慧,集中反映古人以和为贵、息争止讼的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强调“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家法族规、乡约民规、纠纷调处,“无讼”的理念和实践,不仅在历史上为社会秩序的稳定作出贡献,而且为当代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宝贵经验。借鉴传统的“息讼”模式,可以有效分流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法解决纠纷,对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着重要启示意义。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无讼”所蕴含的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将其与现代法律制度有机结合,不仅有助于实现自治、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而且将为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持续注入文化动力。(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2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出版《中华大典·法律典》《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撰写《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史》等60余部著作,发表论文百余篇。
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何挺
青少年在法治秩序中既是法益保护对象,也是具有表达意愿、识别风险与参与公共生活能力的权利义务主体。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指向未成年人权利义务意识、规则意识的培育,而且承载着夯实法治中国建设社会基础、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任务。近年来,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密集出台,一体推进的法治育人格局初步形成。2025年11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首次以国家立法方式专章规定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对全方位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作出制度安排。
在制度体系逐渐健全的背景下,应牢牢把握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方向,深入分析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需在理念上完成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型,在主体与内容上推进体系化建设,并在对象上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施教,打造层次递进、结构合理、有序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2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何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少年司法和实证研究方法研究。发表论文、译文近百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译著2部。
积极运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党委副书记 胡国栋
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性技术的效能不断释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当前,以大模型、智能体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基础技术、应用技术加速跃升,算力设施不断加强、应用生态逐渐丰富,经济社会数字化进程中“智”的内涵更加凸显,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性技术的效能不断释放。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多次提及“数智”概念,强调“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部署“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推进服务业数智化”“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等任务。面向未来、锚定目标,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倍增”效应,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我们要准确把握从“数字”到“数智”的政策演进,深刻认识我国产业数智化的生动实践,大力推动产业数智化转型。(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2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胡国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长期从事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经济学等领域研究和实践工作,主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等重要课题研究。出版《数智经济前瞻》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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