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协同共治的高效能治理新格局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桑玉成
无论奉行什么治理理念,采用何种社会治理模式,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体的根基不能动摇。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提出了两个重要的理念,即人民城市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两个方面看似是不同的指向,其实揭示的都是同一个理念,即强调人民的中心地位和主人翁地位。也就是说,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治理城市,是保证人民城市本质属性和社会发展正确方向的基本遵循。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既是由我国社会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现代社会治理取向所决定的。
与此同时,科技正在深刻改变治理方式,科技赋能治理能够极大地提升效率与响应速度,解决很多社会治理问题。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无论是人民主体,还是技术赋能,都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法治保障可以视为社会治理的制度性基础。没有法治保障的底座,人民主体得不到充分体现,技术赋能也可能走偏。
人民主体、技术赋能、法治保障是一个有机互补的系统,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民主体是性质的规定,技术赋能是工具和方法,而法治保障是制度基础,这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结构。(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桑玉成,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政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专业领域为政治学理论、当代中国政治、行政管理学。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著有《政治学与政治发展》《我们怎么选干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探析》等著作20多部。
高效能治理:内涵特征与实践要求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国家治理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李军鹏
高效能治理是一个复合型的整体概念,包括实现治理高效能的各种重要因素与高效能治理的各种属性。高效能治理是民心之治、良法善治、整体之治、协同之治、能力之治、数智之治、效率之治、效益之治、品质之治的总和。
高效能治理是指治理主体坚持具有高凝聚力、高认同度的治理价值理念,以良法善治为基础,以严明的组织体系、科学民主的决策体系与高效的执行体系为骨干,以调动各治理主体积极性实现协同治理为目标,以强大的治理能力为保障,以数智化手段为支撑,高效率解决治理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高回应性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高效益实现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现代治理模式。
作为我们党提出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理论重要组成,“高效能治理”是中国国家治理话语体系的典型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产物。高效能治理是适应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创新发展、数智时代、复杂系统治理要求的现代治理模式,具有现代性、先进性、人民性、创新性、智慧性和协同性。(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李军鹏,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国家治理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危机管理。
社会整合:基层高效能治理的科学方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柴宝勇
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具有目标一致性和要素协同性。在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国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内涵拓宽、智能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等多重因素的交织影响下,社会治理工作不可避免地向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战略高度,在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始终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各地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社会工作逻辑,践行统筹规划、集约高效的群众工作方法,将社会整合作为社会治理的前置环节和实现方式,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辟以社会整合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党的群众工作新局面。
社会整合是政党的基本功能之一,也是政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形势下党发挥社会整合作用,基于党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治理日益智能高效等优势。社会整合作为党的群众工作方法,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体现为以完善治理体系为基础的社会整合、以凝聚社会共识为基础的思想整合、以搭建关系网络为基础的组织整合、以扩大基层参与为基础的利益整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整合途径,包括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完善政策供给、加强纪律建设等多个方面。(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柴宝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政党政治、党内法规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北京哲社规划项目2项、教育部人才项目1项,主持中组部、中联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委托项目多项。
在城市更新中拓展青年发展空间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 陈晨
城市更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载体,其内涵在新时代不断丰富和扩展。从治理维度看,城市更新包含三大核心内容:焕新城市面貌,通过空间重构、基础设施升级与环境整治实现城市形态现代化;解决城市病,运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维干预手段系统性推动问题改善;驱动城市发展,调动各级各类组织相关资源、整合多主体力量,形成互动网络,激活城市内生发展动能。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背景下,城市更新成为众多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城市更新的过程,实质上是对一系列复杂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包括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人口数量与人口质量的关系、城市短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关系等。这些关系的平衡,一方面使得城市更宜居,让居住于此的居民更有归属感和自豪感;另一方面,能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尤其为青年提供干事创业的土壤,吸引更多人口流入。
因此,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应注重软环境的建设,通过制定针对性的人才政策、培育特色产业以及增强社区参与度等方式,构建新的人才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布局的平衡调整,推动形成多中心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未来城市更新应在空间设计中强化情感联结,将地方文化传承与青年社群运营结合,构建兼具归属感与发展机遇的新型城市生态。(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陈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青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开展城乡基层治理、青年社会学、青年社会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北京市社科基金多项。出版个人学术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安全高效能治理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容志
郡县治则天下安,基层稳则国家强。提高基层公共安全治理效能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固本之策。随着社会治理重心不断下移,城乡街镇、社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人员队伍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建设成效明显。但总体而言,基层公共安全治理仍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应联结多方主体,构建基于公共安全的治理共同体,激发基层社会的内在活力,形成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合力,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安全高效能治理。
治理共同体与一般性共同体有同有异。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拥有共同观念和意识的人群集合体,能够产生自发活力和秩序,维护组织和社会的有序运行。两者的区别在于,治理共同体并不仅仅只有社会自发力量以及自生秩序,也内含国家力量的融入和运行。而且,国家力量往往发挥着引领、导向的功能和作用。治理共同体围绕着公共治理议题和过程展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不能偏离这个方向。这种质的规定体现着国家性与人民性、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逻辑。(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容志,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在《政治学研究》、《管理世界》、《中国行政管理》、《光明日报》等国内外学术期刊、报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政部重点委托项目和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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