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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网评 | 推进有效衔接工作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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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讲话时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22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指出:“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健全乡村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紧迫的任务,重点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队伍机构、政策体系等衔接,从中国式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格局中探寻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坚持“五级”书记齐抓共管

一是继续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紧抓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扎实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提升各级党员干部贫困治理能力和乡村振兴能力,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二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带领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能力建设。注重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支书队伍的同时,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在共同富裕之路上没有农民被遗漏,为最终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紧紧扭住“书记抓、抓书记”这个关键,以上率下,发挥“五级”书记齐抓共管带动效应,防范风险,抓牢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抓细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抓实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把确保粮食安全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

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政策体系有效衔接与平稳过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与实施乡村振兴的过渡期,要继续执行主要扶持政策,做到脱贫不脱政策。瞄准城乡一体化的长效性减贫制度及政策体系目标,强化扶贫法治化,建立健全防贫、治贫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建立乡村振兴分类全面推进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对象识别退出标准、程序体系,普惠扶贫政策与个性化帮扶措施相结合的扶贫治贫体系;查补脱贫攻坚“遗留”的短板弱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建立个性化扶贫资金,构建数字农业;持续扶贫扶志扶智。增强农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激活土地、技术、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加大财政投入、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和人力资本等方面支持力度,有力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成果,执行既定脱贫标准,严格落实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

改革创新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一是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统筹于整个辖域发展政策,通过产业减贫和就业帮扶,实现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保障性政策与各项兜底救助类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联动,防止贫困再次发生;二是要增强问题意识,确保政策紧跟,延续和创新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在县域层面构建阻断贫困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基础;三是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动态解决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加大就业帮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好巡视及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扶贫又扶智。四是在国家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尽量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政策不断档。对脱贫攻坚主要政策举措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提出废止、保持、扩面、优化的意见建议,将政策支持的项目和建设内容衔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社会力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发展阶段,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优良传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凝聚多方力量,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等社会力量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展现时代担当,助力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力量也要一如既往地给予倾斜性帮扶,为脱贫地区提供科技、教育、文化等多方面支持,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作者:韦子平 汪雨航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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