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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接受专访谈政策性银行改革:资本约束是核心(7)

全球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都在认真考虑应对银行“大而不能倒”(toobigtofail)的问题,也拿出了一些设计。但在复苏艰难的情况下,当前还未做到。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似应包括三家行,也应属于国际或国内定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大而不能倒”一时还改变不了。银行类金融债在我国债市上占了不小的比例,价格略次于主权债,监管者认可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不占用其资本,促进了投资者的认可。从央行作为金融稳定当局和最后贷款人的角度来讲,也很难认可这类“系统重要性”机构的倒闭,而是强调要保持事前、事中的稳健性。这实际上构成了三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管理的现实生态,也是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能发挥作用的条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条件。

过去人民币不可兑换,外汇与人民币一直分开管理,从而会对国内发债和国外发债做出分别处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民币融资的话,可以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境外融资的话,当前虽然便宜,但投资者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未来在资本项目逐渐可兑换的情况下,本外币政策的区分会发生变化,不一定非要限定只在国内发债或者只在国外发债。

但是在国外发债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目前国外发债价格较为有利,但可能是一种阶段性暂时现象。另外,尽管外债便宜,但国家还有宏观审慎管理需要,有时不鼓励借那么多外债。这和泰国在亚洲金融风波中的教训有关,当年泰国私人企业大量到海外借外债,在国内都是使用本币,结果宏观上货币错配造成金融风波的潜在威胁。所以,这方面还是需要有国家层面的宏观审慎管理,当然,这些管理不限于针对这三家银行。

二是政策性银行在海外发债是否有足够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商业银行国外发债,都有国际性评级和国际会计师做的外部审计,商业银行往往在海外也发行股票,海外发债不存在太多问题。但如果政策性银行在海外发债,要考虑信息披露和评级对自身是否有利,特别是资本充足率上不能丢分。如若有利的话,未来除了宏观审慎方面的考虑,其他方面不一定要有过多的限制。

发债给外国投资者,他们愿不愿意买或者要求什么价格,就得服从市场,让市场选择。

日报:长期看这几家银行仍会面临资本补充的问题,是否会考虑上市?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

周小川:这一轮改革先主要解决约束机制和功能定位等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之后,开发性业务在财务上可持续,按理说就会有一定盈利。如果资本积累略低于扩张速度,国家可以视能力提供补充资本支持。如果国家没有补充的话,未来的业务需求又大于资本自我补充速度,那么有两种选择:一是按资本自我补充的速度控制业务扩张,可以少做一些、做精一点;二是吸收其他资本。从理论上看,开发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保本微利,回报率可能低于私人资本回报率,但有的投资者可能看中其长期的资本回报,也会考虑投入,这是建立在投资者对其前景预期基础上的自愿投资。

到目前为止,改革方案没有提是否在资本市场做股权融资,未来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刚刚达到保本微利,尚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上市融资;二是把业务切成几块,其中有一块可以独立出来发行并上市。

日报:这种做法在国际上有没有形成先例?

周小川:国际上一些开发性机构都开始实行集团制架构。所谓集团制,世界银行集团、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比较典型。世界银行集团下属机构之一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商业性特征比较浓;而集团成员之一的国际开发协会(IDA),则援助色彩就比较浓厚;另一成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也是开发性的机构,以支持中等收入国家为主。因此,业务是可以分块的。

改革的争议之一是能否允许搞集团形式。集团内切块以后,有没有可能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看来可以尝试,但没有特别地明确未来会怎么样,因为这还涉及混业经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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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