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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安全堪忧:骗保态势上升 高压线后监管空白(3)

一位地级市的社保局局长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社保的专业性很强,地方政府对于社保监管有时会出现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上级部门说社保基金很重要,一定要加强监管,但他们却不知道风险点在哪里,也不懂如何监管,往往要我们提供一个监管方案来交给他们。”这位局长说。

事实上,在各级人社部门都设有“基金监督科”这一专门的科室用来监督基金安全,但实际上能发挥的作用却极为有限。

刘林说,基金监督科得到的基金运行数据都是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监督科只能看到报表而不知道基金的真实用途,根本就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为了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管,《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要求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全国大部分省级行政区社保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财政、审计、工会、学术机构、大企业组成,但它相对较“虚”,这些人只是定期来开会,实际职能由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该办公室设在人社行政部门里面。

日常在办公室办公的主要就是财政、税务和人社部门的人员,他们各有分工,但基本的原则是省财政负责监督下级财政,省税务局负责监督下级税务部门,人社厅局负责监督社保部门。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均认为,这种自我监督能起到多大作用,要打个问号。

社保部门的自我监管同样缺乏有效的措施,更多的只是自律。一般省市一级的社保经办机构设有稽核科用于内部稽查,大部分县一级区域则连这样一个风控机构都没有。

每一年经过刘林之手签发出去的医保基金高达100亿元。“社保基金责任太大,我特别希望有人能够监管我,也让我能够睡一个安稳觉。”他说。

刘林已经多次向上级纪委申请向社保局派驻专门人员,并向人社局提出设置一个总会计师来监控基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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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