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委托代理关系影响公正
任景明把邝森和陆凯这样的现象归结为“委托代理关系失范”,他认为,这是影响环评公正的原因之一。
环评一般涉及两种委托代理关系: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审批部门—评估单位。
“现在的委托关系是业主委托环评机构做环评报告,这个法理不顺。原因在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现在很多企业要求机构编环评报告,前提条件是保证过,不过就别接。”任景明说,“结果,很多环评机构答应之后接到项目,先拿一半钱,然后开始做报告,后面审批能过,钱就可以全收回来,不能过另一半钱也要不到了。”

核心提示: 2012年6月—10月,环保部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进行处理。其中,被责令进行内部整改的54家环评机构中,不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等“大牌”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