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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业链滋生的灰色利益链(2)

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审批部门—评估单位—政府部门

核心提示: 2012年6月—10月,环保部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进行处理。其中,被责令进行内部整改的54家环评机构中,不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等“大牌”环评单位。

环保部措施从一定程度上整肃了整个环评机构的市场。据环保部数据中心数据显示,2012年至今,全国环评机构的数量不增反降。然而,环评机构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等问题始终存在,有的机构甚至“屡教不改”。

事实上,环评机构只是其中的一环。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任景明2013年8月出版的《从头越——国家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顶层设计探索》中分析认为,因为环评委托代理关系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导致出现了环评经费受制于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站在建设单位角度乱评价、环评机构本身与建设单位属于同一系统、有的地方环保部门为建设单位指定环评单位从中牟利、行政干预环评审批等问题大量出现。

环评如何“走过场”

邝森(化名),某化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一直忙着准备公司新上项目材料,最近在环评审批时卡了壳。公司委托当地一家环境管理咨询公司撰写环评报告,对方对新项目的废气处理装置能否使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表示质疑。

邝森清楚,老板投资这个项目是因为目前市场正火热,希望赶紧上马,最好两年收回投资,三年盈利,五年翻番——要是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配备减排设施,这个构想基本要变成泡影。

为了报告顺利出炉,邝森对咨询公司投其所好,吃吃喝喝之外,还向对方团队的每个人都“意思”了一下,“乙方”也就没刁难,环评报告书写得光鲜漂亮,看不出什么毛病。其实,就算邝森不公关,咨询公司也不会一直为难他们——因为咨询公司本来就与邝森所在公司即建设公司签了商业合作,建设公司要为此支付环评费用。

但没想到,掩饰过的环评报告表,在送市环保局环评科审批时被评估单位(评估单位是审批机关设立的赋有行政职能的工作机构)发现了漏洞,被要求重新设计废气处理方案。

邝森面临的选择有两个:要么请老板拿钱改设备,要么请审批部门高抬贵手放条路。在他看来,后者更好操作一些——公司上一个项目上马前,他就是这么干的。

其实,审批过关这件事通常由环评机构来帮忙搞定,但邝森所属公司请的这家环评机构报价已经很优惠了,所以审批通关的公关只能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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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