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持续扩大内需中释放经济发展潜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张立群
随着我国国内供给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消费和投资需求持续释放,内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近年来,我国在扩大内需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有效需求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净出口需求的相互关系以及外部环境变化,都会带来有效需求变化,因此,扩大内需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就现阶段来说,需要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力度足够大的逆周期调节,扭转和矫正需求不足的局面。
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资主要为政府主导,且不以追求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可以有效有力发挥扩大内需、增加企业订单的作用。为此,加强政府公共产品投资,可成为宏观经济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关键抓手。若通过政府投资力度扩大,带动企业生产投资显著活跃,就业形势持续好转,居民收入加快增长,消费需求持续回暖,就可能激活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促进我国生产供给能力充分释放。
为此,需在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方面预留足够大空间,做好扩大政府公共产品投资的相关准备。围绕“十五五”规划建议,增加重大项目储备。必要时,及时推出力度足够大的政府公共产品投资举措,带动企业投资、带动就业和居民消费,全方位增强扩大内需的效果,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2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张立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分析和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在报刊杂志上累计发表宏观经济分析和发展战略方面的文章400余篇。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须抓住“关键少数”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 胡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新征程上进一步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实践遵循。这一党内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的重要论述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作为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这一党内法规涵盖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明确其岗位职责,并为其指明工作方向,需准确把握文件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深化认识。贯彻实施这一党内法规,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中敢担当、能负责,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梳理细化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把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切实做到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每项重要工作按要求推进。(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6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胡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环境社会治理等领域政策研究和决策支持相关工作。
倡导平等有序世界多极化的中国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教授 耿协峰
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又一次站在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我国领导人在国际国内各种重大场合多次呼吁和倡导,世界各国应当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同推进实现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其中,“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这一主张,赋予世界多极化以新内涵和新价值。
中国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既是对世界多极化历史逻辑的深刻把握,也是对国际社会共同诉求的主动回应。这一重要主张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了中国智慧。坚持推动实现平等的世界多极化,必须始终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充分尊重世界各国的多样性,坚持开放包容,切实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各国共同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共同坚持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此确保世界多极化进程总体稳定且具有建设性;各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和伪多边主义,扎实推进全球合作,积极推动构建公正合理而又有原则的全球治理体系。(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2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耿协峰,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教授。主要学术研究兴趣为全球学与国际关系学、地区主义与地区治理、亚洲政治经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等。著作有《亚洲想象力:新地区主义研究的中国视角》《新地区主义与亚太地区结构变动》等。
在民营企业发展中弘扬企业家精神
——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高波
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这一群体所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与突出特质的集合,是引领企业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当前,在经济全球化与科技革命背景下,互联网催生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的商业模式,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内涵更加丰富,除技术创新之外,还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等多个维度。
创新内涵的拓展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重要特征,社会责任的强化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企业家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利益追求,而是秉持为社会创造更大福祉的价值理念,更加注重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融合,将企业发展与国家繁荣、民族复兴紧密相连。企业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投身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事业,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中的创新精神是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推动民营经济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为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开辟道路。(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10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高波,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为全球化与中国经济发展、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不动产投资和金融、数字经济。著有《文化资本、企业家精神与经济增长:浙商与粤商成长经验的研究》《住房消费与扩大内需》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及其当代转化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 封丽霞
“民惟邦本”是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高度概括,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要义和积极倡导的价值理念。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当中,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中国传统“民惟邦本”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深刻转化和创新发展。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在法治领域将“法治为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立场,赋予“民惟邦本”的传统民本思想与时俱进的时代品质和丰富内涵。
“法治为民”不仅是对中国古代“民惟邦本”思想的传承与扬弃,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为人民谋幸福”法治理念的赓续与发展,应全面、真实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环节、各方面、全过程。在立法、执法、司法领域,我们必须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避免不公正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在全民守法领域,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民众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选自《国家治理》2025年第6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封丽霞,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立法学、西方法哲学、比较法学。著有《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法治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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