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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高校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核心提示: 提高高校基层党的建设质量,关键在“第一责任人”的执行与落实。因此,在高校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过程中,需强化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关键词】基层党建  “第一责任人”  工作队伍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高校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高校基层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党的建设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建,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高校基层党建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必须切实抓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抓高校基层党建,就不能不负责任,抓责任就不能不抓责任人。明确、落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就是解决基层党建“由谁抓”“抓什么”“如何抓”的问题。抓住“第一责任人”,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因此,如何将高校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真正落到实处,既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高校基层党建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必须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和切实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关键在“第一责任人”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高校基层党组织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俗语说的好,“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高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关键在“第一责任人”的履职和作用发挥。

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是指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书记,具体是指二级院系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或直属党支部书记。走进新时代,在社会多种思潮的影响和冲击下,高校师生思想的多元化和个性化,使高校基层建设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面临新起点,广大师生党员对高校基层党组织有更高的工作期待和要求。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基础性作用,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能够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使命和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思考、积极实践加强和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将二级院系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高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政治核心;成为保障学院治理完善,事业有序发展的政治核心;成为师生信赖、群众满意、和谐稳定的政治核心。

落实高校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书记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路人,成为领导师生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带头羊”,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搞建设。但目前,仍然存在少数书记对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认识不全面,认为抓发展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指标,存在重行政轻党建的思想;个别书记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将党建责任放在首要位置,投入行政工作多,没有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中,或是仅完成规定动作;或是“严一阵,松一阵”,想起来就抓一抓,工作忙起来就放一放。一些书记担当精神不强,遇到问题和困难,易产生退缩,回避情绪,部署推动不够,督促检查不透,工作浮于表面。

体制机制不健全。科学、清晰、健全、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是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书记履行职责不到位,除了认识有偏误之外,也与相关制度设计不健全有关。对于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而言,仍然存在着领导管理体制不够清晰,民主决策机制不够具体,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从而导致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突出,作用发挥不充分。比如,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有明确规定,但二级院系的领导管理体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高校一般都是院长负责制。二级院系党组织主要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来参与学院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的决策,把握学院发展的政治方向,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虽然不少高校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议事决事规则,制定、完善了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但在实践中,对于二级院系书记如何参与决策,参与到什么程度?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什么是重大事项,什么是重大问题,有时难以界定,容易出现问题责任不清,权利和责任不一致等情况。如果党政无法达成一致或共识,或者对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没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和把握,还有可能产生冲突和矛盾。因此,相应的机制体制的不健全,导致“第一责任人”缺乏必要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从而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无法保证,“第一责任人”的落实就无从谈起。

此外,各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目前还比较宏观,没有结合不同岗位特点来确定党建责任的具体内容,不便于落实责任和对责任进行考量。同时,在考评上,定性的多,定量的少,软指标多,硬指标少,容易造成考核的泛化,不能够客观、真实反映二级院系书记的履职情况,

工作队伍不完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

作水平对“第一责任人”履行党建责任,保证管党治党见效在基层至关重要。高校基层党务干部既包括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也包括二级院系党组织下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以及党务秘书、组织员等其他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目前,高校基层党务干部多为专兼职结合,队伍不健全、不稳定,素质层次不齐,专业化不足。一些基层党务干部是“双肩挑”或兼职,既是专业教师,从事教学科学工作,也是党务干部,从事日常党务管理,在客观上必然造成精力投入不足,业务不熟练,工作不精细;对于专职基层党务干部而言,少数高校仍存在地位不高,重视不够,重使用轻培养,造成部分党务干部责任感、职业认同感不强,人心不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部分高校还存在人员配备不齐全,年龄、学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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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