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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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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策划:2017年最具价值的100个观点(8)

59.李玲:医改的核心是改革治理体系

医改的核心是改革治理体系,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协调好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各方面的责任,整合医疗卫生各个子系统,把我们政治制度的优势发挥出来。这包括对医药卫生制度的整体设计、区域医疗资源的规划、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公立医院的合理投入,对医务人员的正确激励以及对公立医院运行的监管和药品人才保障,等等。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治理权限分割过大,超过16个部门有相关职能,但缺乏更高层面的统筹。因此,提升医疗卫生领域治理体系的协同性,是医改必须迈过的关口。——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教授(《人民日报》,2017年7月6日)

60.翟振武: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原因

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验证的普遍规律。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加快了人口老龄化速度,但也减少了未来老年人口的总体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老年人口规模处于较高水平的时间。可以设想,如果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我国步入老龄社会的时间虽将有所推迟,却会在更长时间里面对更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面临更沉重的养老压力。事实上,我国目前的老年人口规模庞大,正是因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出生率时期积累的大规模人口相继步入了老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人民日报》,2017年8月20日)

61.李铁:小城镇建设要做好“三防”措施

推进小城镇建设要做好防止房地产热、防止简单复制和防止一窝蜂而上这“三防”措施。要将小城镇建设与降低成本、疏解大中城市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避免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行为。未来应因势利导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中小企业的活力,营造特色小镇发展的软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成本。——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理事长、首席经济学家(《经济参考报》,2017年12月18日)

62.青连斌:医养结合之“医”应同医院医疗服务区分开来

医养结合的“医”,应严格同医院的医疗服务区分开来,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养老院内设医院,或医院直接开办养老院。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来讲,医养结合的主体是卫生和医疗机构,主要是开展社区医疗服务和上门服务,为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但是,从机构养老来讲,医养结合的主体是养老机构,卫生和医疗部门是配角,是配合和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医养融合发展的一方。——中共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学教研室教授(《学习时报》,2017年6月19日)

63.丁元竹:互联网推动社会治理从多元迈向N元

社会治理经历了一个认识上不断深化的过程,从单一治理到多元治理是一个历史性飞跃,在互联网基础上的N元治理更是一个历史性飞跃。原来意义上的多元互动显示的是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互联网和在线互动的“朋友圈”使成百上千的人可以同时互动,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互动。一般人们说的多元互动也不过是在街头、会议上的议题讨论,而且这种互动通常需要一定时间的准备,但是,借助互联网平台,人们可以即时互动和N元互动,这是一种虚拟现实中的互动。——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主任、研究员、博导(《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64.王俊秀:警惕老年人陷入“孤岛”

老年人受骗暴露出的除了法治环境、社会治理、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更暴露出老龄化社会的深层问题,老年人逐渐成为社会的边缘群体,多数人在一定意义上生活在被知识鸿沟、媒介鸿沟、信息鸿沟、组织鸿沟和情感鸿沟隔绝的“孤岛”上。为此,政府和全社会要一起行动,努力消除隔绝老年群体的鸿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人民论坛》,2017年6月上)

65.郑功成:社会保障改革要坚持以共享为基石

中国已经确立了共享发展的新理念,这是对以往单纯强调鼓励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矫正,更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在社会保障改革中,如果动摇共享之根基和互助共济之根本,必定导致制度异化,但若要实现这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又需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让各方主体参与共建共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社会保障评论》,2017 年第1期)

66.张颐武:正视中等收入群体的“无力感”

这些年,中国人生活的中产化大趋势,让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准普遍提升。但这一群体又都处在拼搏上升之中,虽然经济上都已有相对较好的支撑,具备了提升生活水准的基本条件,但也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竭尽全力为自己和家庭的更好生活而奋斗打拼。中等收入群体生活的许多方面都需要社会支撑,需要更多的市场或社会服务,需要高效的法律支持。一旦缺少这些支撑,中等收入群体在遇到问题时就会感到无能为力,从而发现自己生活的“脆弱性”。——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环球时报》,2017年12月12日)

67.洪大用:国家治理与贫困治理要协同推进

贫困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影响和制约着贫困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归根结底,贫困是具有社会性的,是社会的产物。解决贫困问题要以优化社会环境为基础和前提。在此意义上,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不可能有贫困治理现代化。反过来,贫困治理现代化无疑也将直接减轻国家治理的压力,促进和改善国家治理,并在特定方面体现着、丰富着、推动着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光明日报》,2017年10月9日)

68.党国英: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促进二元体制消失

当前,农村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从长远看,如果政府继续推进城市化、市场化与农业现代化政策,乡村社会发展随着政府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的推进,二元体制趋于消失。在农业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如果我国城乡人口布局有较强的自然演化性质,城乡社会治理的二元机制将失去存在的基础。绝大部分农民有可能在半小时的车程内到达一座城市,享受到城市的各类服务。如果国家面对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趋势,对行政区划体制做出适应性改革和调整,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设置将不再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日报》,2017年10月9日)

69.彭希哲:错位发展策略可延长各地区“人口红利”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差异呈现东高西低、城高乡低的特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人口老龄化的区域差异进一步加剧,老龄化的压力将通过人口流动传导至中西部地区。这将导致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复杂化,但同时也为东部地区延长了“人口红利”窗口期,创造了政策腾挪空间。利用各地老龄化程度的差异,采取相应的错位发展策略,有可能使得各地区均可延长人口机会窗口的开启时期,最大限度地收获“人口红

利”。——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解放日报》,2017年11月20日)

70.迟福林:全国应实行统一的居住证制度

“十三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应在原有制度上修修补补,不能把“暂住证”换个牌子变成“居住证”,也不能长期实行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双轨制”,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到2020年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作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取代,中国应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要从中央层面下决心,着力推进居住证取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进程和省际间居住证制度的相互衔接,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并使人口城镇化率(即居住证率)达到50%以上。——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证券时报》,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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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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