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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问题与建议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6)03-0014-05

[收稿日期]2016-05-01

[作者简介]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简政放权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目标。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大刀阔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将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全面清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数量上看,截至2016年2月底,本届政府已分9批取消下放了59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占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审批事项的39%,提前两年多完成本届政府任内减少三分之一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从覆盖面来看,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市场经济和市场监管领域。例如,《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取消了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商业银行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审核、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审批,都与市场经济和市场监管相关,占被取消的13项许可事项中的6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市场经济和市场监管领域,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的主要目标在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从效果上看,本级政府通过分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创造力,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新思路、新理念,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指明了目标与方向。

总体来看,十八大以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出发点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深入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在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为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带动城镇人口就业,发挥了关键作用。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443.9万户,比2014年增长21.6%,注册资本(金)29万亿元,增长52.2%,创历年新登记数量和注册资本(金)总额新高。特别是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改革成效明显,11月、12月新登记企业数量连创新高,分别为46万户和51.2万户,达到历史最高值。”[1]

第二,深化改革与厉行法治协调同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修改与简政放权有关的法律39部,国务院分四次修改行政法规63部,废止行政法规3部。”[2]各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多数是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做出。但法律、法规所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效力并不因简政放权的相关政策规定而消灭。因此,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国务院及时修改或废止相关法规,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做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法治同步发展。

第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程序严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于2015年4月成立了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牵头推进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同时,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负责行政审批改革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法律审核和专家论证等事项。协调小组从不同改革领域,就每一个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实施效能、管理需要、国外实践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研究论证,并吸收相关地方、部门、管理相对人和专家学者的建议,提出理据充分的处理意见。在反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将拟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提请国务院审议,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已形成在充分论证、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分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惯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程序不断趋向严格、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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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