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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生微实事” 推进社区治理改革(2)

三、多维受益群体

(一)直接受益主体

一是居民群众。“民生微实事”项目,涉及设施维护、环境改造、技能培训、文化服务等居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方方面面,每个项目都让居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让辖区上百万居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民生微实事”所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成为最直接受益者。

二是政府部门。“民生微实事”改革,形成了“平台+内容+制度”的系统整合,打通了服务和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了简政放权和流程再造,政府部门特别是各街道能够动态、快速地解决好百姓急需,办事程序迅速简化,执政形象迅速大增。

三是社会组织。“民生微实事”的实施过程,为社会组织特别是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的运营机构,提供了发展空间,创造了发展条件,增强了自我“造血”功能和自我拓展能力,同时,也为它们营造了一个奉献爱心的氛围。

(二)直接效能体现

一是党群干群关系深入改善。“民生微实事”项目直接体现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群众观念,直接考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向心力,让基层干部真正体察民情、倾听民意、抒解民困,让党的声音及时在社区传递,成为群众路线的最好实践,同时又让居民群众通过社区治理的全程参与,体会党委政府为百姓服务的真诚用心,构建起党群干群之间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融洽关系。

二是社区居民自治有效激活。“民生微实事”所有项目来源于居民群众,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代表的全程监督;项目成效不是政府“拍脑袋”说了算,而是由街道委托第三方,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社区组织、居民代表和项目专家进行满意度测评,激发了辖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服务事务的热情,发挥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自治权利,推动了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是社会各类资源充分调动。“民生微实事”项目搭建起一个政府、市场、社会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平台,聚集了各类社会资源在此发挥作用。目前,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已撬动、吸引社会投入2690多万元。许多社会组织积极反映、承接项目;社区优秀人才、社工、义工发挥专长、无偿参与;一批企业无偿提供项目活动场地……社会资源成为推动项目实施的不竭动力。

四是宜居社区环境明显提升。“民生微实事”项目不仅解决了百姓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在已完成的项目中,还直接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约占3%,成功化解多年未决基层矛盾的约占5%,美化优化社区环境的约占15%,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约占20%,弥补了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一些疏漏,使“首善之区”更宜居、“幸福福田”更幸福。

四、务实创新举措

(一)执政理念的创新

政府履行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大包大揽,而是寻求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主要扮演服务民需的规划者和购买者角色。在现有法规政策条例框架下,大胆突破惯性思维和体制束缚,以解决居民群众所急所需为出发点,以强化社区治理为落脚点,打通区直部门各个环节,实行简政放权、流程再造,优化预算、审批、招标、决算、评估等程序,坚持所有项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以“三议三公开”程序为主的一整套基层民主制度,推动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社区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动员机制的创新

充分利用专项资金、政策导向、行政力量为“引子”,有效调动、聚集了社会资金、社会智慧和社会力量的“多元参与”。目前,已办理1639个微实事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900多万元,吸引社会投入2690多万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社会组织、辖区企业、项目专家、社区义工、社工、居民、党员等社会力量,在“民生微实事”项目平台上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民生微实事”改革项目的有力推动者。如福保街道保税区“工会大食堂”项目,财政资金28万元的“引子”,便撬动爱心企业近330万元的资助,有效解决近15000名企业员工的就餐问题。

(三)运作模式的创新

在整个“民生微实事”改革项目办理过程中,鼓励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使得项目实施进入“快车道”。各街道作为改革项目的实施主体,坚定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方向,主动发挥首创精神,大胆改革创新,突出形式的灵活性和机制的自主性,既做到锦上添花,更注重雪中送炭,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比如,园岭街道建立项目领导负责制、民主评价和多方共建机制;南园街道突出精细流程、规范操作;福田街道突出撬动社会资金的融入;沙头街道按投资主体、分占比例方式进行;华富街道引入民意听证会机制;梅林街道“摆摊”征集项目;香蜜湖街道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组团式进社区办民生;莲花街道重在美化、优化社区环境;华强北街道推出居民议事理事会;福保街道重在引入社会组织承办项目。

五、改革成功实践

(一)成功的基本元素

一是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民生微实事”项目建立了“三议三公开”、媒体介质宣传、三级联动保障、资金弹性分配、税收优惠政策、第三方评估等多项工作机制,保证了项目实施高效、透明、有生命力,获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信任。党委政府领导主动担纲决策者、推动者、督查员的角色,逢查必检,逢会必讲,逢月必督,确保改革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遵循了体制改革的发展规律。此项改革符合中央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从单纯性的“社区建设”向综合型的“社会建设”迈进,从政府型的“社会管理”向社会型的“社会治理”发展,顺应了民生服务潮流,诠释了执政为民理念,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是构建了多元共治的生动局面。摆脱了过去单靠政府力量、固守于增加人手、简单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民生实事工程的老套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民生政策的“导向”功能,吸引社会资金、智慧和力量,激活居民群众热情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多元共治”新局。

四是契合了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秉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听取民意、广泛汇聚民需,着力解决老百姓关注度高、受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量少,且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小项目,保证居民群众梯形层次的生存需求、发展需求和幸福需求都得以充分表达和满足,真正实现“我的实事我做主”。

(二)成功的普遍认同 

一是领导肯定。2014年9月19日,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在“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上,对该项改革“把公益事业与社区居民自治结合起来”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省委、市委领导现场调研后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四川等地争相效仿。目前,该项目已成为全市全面推广实施的小康惠民工程。

二是社会认同。中央《学习时报》、《中国新闻》、《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深圳卫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累计超过100次,人民网、腾讯网等网络多次转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15年1月,“民生微实事”项目在《南方都市报》组织的“深圳市民眼中的百件民生实事评选”活动中,荣登“第二届南都街坊口碑榜”十大金奖之首。

三是群众认可。“民生微实事”改革,实现民生实事由“政府配菜”到“百姓点菜”、“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根本转变,每个项目投入少、见效快、产出高,高效解决社区内与居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赢得了广泛的民心。据统计,此项改革的成功实施,居民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9.3%。

 



[1] “居民议事会”是指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管理服务事务的社区自治基础平台。

[2] “三议三公开”。“三议”是指项目由“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居民、党员提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项目专家进行商议后,提交所在社区居民议事会投票决议,最终由街道、社区组织实施;“三公开”是指决议结果、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评价对社区居民群众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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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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