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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修正“三驾马车”确立新常态(3)

更何况2009年以来多次采取刺激政策,其效果递减已经变得非常明显。如果说2009年的4万亿元投资(两年)和10万亿元贷款还把2009年四季度和2010年一季度、二季度的增长率拉高到10%以上的话,2014年二季度的1万亿元左右投资只把增长率从一季度的7.4%提高到二季度的7.5%,拉升了0.1个百分点,三季度又回落到7.3%。经济学所说的“投资报酬递减规律”的效应已经充分显现。

以上的分析说明,唯一的出路在于提高所谓索洛余量,即“技术进步、效率提高”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就是说,要优化结构,促进创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发展到集约发展的根本转变。

体制转型是发展转型的基础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或者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并不是一个新口号和新要求。从1996年-2000年的第九个五年计划开始,就提出实现这一转型的要求,只不过在大部分时间里执行的情况很不理想。问题的症结在于,发展方式转型受到旧体制的掣肘。

1995年制定“九五”计划的时候,先是国家计委提出需要进行增长方式从粗放增长到集约增长的转变。在后来的讨论中,人们总结了苏联转型不成功的教训,指出体制的转变是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因此,“九五”计划规定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一个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增长到集约增长的转变,一个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

在1996年-2000年的“九五”计划期间,由于执行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市场取向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可是到了2001年-2005年的“十五”计划期间,城市化加速这件好事在中国体制下却使各级政府大大增加它们手中掌握的土地等重要资源,于是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政府主导的重化工业投资热潮。由于政府主导了重要资源的配置,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也出现了逆转。

“十一五”总结了“十五”的教训,再次提出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但是由于“十一五”期间改革推进缓慢,虽然我们制定了一个很好的“十一五”规划,但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上乏善可陈,以致中共中央在“十一五”最后一年(2010年)不得不发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的号召。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在当前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方针,就应当是在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条件下,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推进改革上。因为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建立一个好的社会经济体制,才能优化结构、转变方式,确立由较高效率支撑的中速增长这种合意的新常态。

控制和消解风险

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虽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风险总体可控。只要采取正确的措施,系统性风险完全能够避免。我认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很多,其中包括:

第一,停止对回报过低或者是没有回报的项目的无效投资。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说是基础设施建设不需要考虑近期是否有回报,因为东西在那里,早晚会有用。这完全不是经济学的思考方法。经济学考虑问题的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资源具有稀缺性。既然资源有限,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在进行投资时就必须进行选择。只能做那些效益最好、最需要做的事情。在这方面,我们要吸取日本在这方面的教训。1986年发生内需不足的问题以后,日本政府为拉动经济增长,启动了大规模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正是大量无效投资,形成了后来大崩盘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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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