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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明年登台 调整为三部分构成(2)

福利待遇

不得从下属企业领酬

针对目前不同中央企业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央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记者同时获悉,根据相关精神,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这也意味着,即便央企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

此外,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民众关注点

部分国企负责人降薪 不能让员工“受牵连”

关切一 薪酬改革是否就是降薪?

答: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有声音认为,这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就是降薪。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改革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整为由三部分构成。增加任期激励收入,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

不过,改革确实将呈现央企负责人薪酬整体下降效果。“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邱小平分析。

关切二 负责人薪酬将是什么水平?

答:将不超职工平均工资8倍。

即将推行的改革中,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

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其中,国资委监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到70万元之间,而非国资委监管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则普遍在百万元以上。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考虑到在不同企业任职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都由中央任命,为体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对这些负责人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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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