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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体系与中国农业的未来(2)

——对美国公司农场最新发展的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就平均的土地规模而论,2007~2012年美国全部农场或家庭农场的平均土地规模均有所扩大,但公司农场的平均土地规模却有所缩小。2007年,美国全部农场平均的土地规模为418英亩,家庭农场和公司农场平均的土地规模分别为301英亩和1304英亩。相比之下,2012年,美国全部农场和家庭农场平均的土地规模分别增加了3.83%和2.33%,但公司农场平均的土地规模却减少了5.67%。细究起来,主要原因在于,相对于2007年,2012年虽然不同土地规模分组的公司农场数均有所增加,但土地规模低于220英亩的公司农场数占公司农场总数的比重由49.28%上升到51.62%;土地规模大于220英亩的公司农场数占公司农场总数的比重由50.72%下降到48.38%。

一般而言,农场经营规模可从投入和产出两方面来观察。在投入层面,主要有农场土地面积、农场生产支出、农场土地和建筑物市场价值、农场机械及设备市场价值等指标。在产出层面,主要有农产品销售额、农场净现金收入等指标。从表2可见,与家庭农场甚至美国农场的平均水平相比,公司农场的平均规模明显较大,并且公司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在平均产出规模方面的差距通常明显大于在平均投入规模方面的差距。与此相关的是,在要素投入特别是农产品销售和农场净现金收入方面,家庭农场虽然仍占主导地位,但其主导能力已明显弱于以下两个比重所体现的水平。一是家庭农场占美国农场总数的比重,二是家庭农场土地面积占美国农场全部土地面积的比重(详见表3)。

公司农场的专业化、集约化程度明显大于家庭农场,其土地产出率也明显高于家庭农场。2012年美国主要经营者主职业为农业者所占比重,公司农场为64.30%,家庭农场、合伙农场和其他农场分别为46.20%、57.99%和40.01%;家庭持有的公司农场为65.87%,非家庭持有的公司农场为51.37%。与2007年相比,2012年主要经营者主职业为农业者所占比重,在不同类型农场中均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尽管这一比重在公司农场中的上升幅度小于家庭农场、合伙农场和其他农场,但公司农场特别是家庭持有的公司农场主要经营者主职业为农业者占比仍明显高于家庭农场、合伙农场和其他农场(见表4)。

从表3中农产品销售额或农场净现金收入占比与农场土地面积占比的比较可见,美国公司农场的土地产出率明显高于家庭农场、合伙农场和其他农场。比如,2012年单位土地面积的农产品销售额,公司农场分别是家庭农场的2.28倍、合伙农场的1.45倍、其他农场的7.77倍。但与2007年相比,2012年家庭农场与公司农场在土地产出率方面的差距略有缩小。2007年单位土地面积的农产品销售额,公司农场是家庭农场的2.6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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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保玲]
标签: 中国   体系   经营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