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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企业诚信是市场秩序逼出来的(2)

此前的法律站在生产者的立场,以扩大生产发展经济为要义,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漠视。现在中国多数行业从紧缺转向过剩,匮乏的是核心技术、企业信用、服务管理模块等,立法与执法必须更加均衡,才能重建信用市场。

企业丑闻必须付出成本,丑闻与代价相对称,更大的丑闻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中国是快餐业的基础市场,这些企业不可能不重视这一市场。中国需要提醒所有的食品企业,质量与管理方面的堕落将付出惨重代价。

按照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第85条,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十种情形,将受到如下处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上海福喜年销售额达到7亿,如果证据证明其违法经营达一年以上,则处罚可达70亿元以上,这对上海福喜是毁灭性打击,靠原材料低成本与员工低薪所获得的可怜利润将毁于一旦。目前各地公安与食监部门的介入、封存,已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企业违法的惟一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

与股市一样,在食品领域,消费者的民事赔偿机制极不健全,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无法获得快速而公道的赔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向相关餐饮企业主张500元的赔偿,如果是个体案例,消费者无法获得充足的证据,可能连500元都得不到。

英国《食品安全法》十分严厉,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0英镑罚款或3个月以内监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受损的,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当局会对违法者处以无上限罚款或2年监禁。2006年,英国一家餐馆因为一位顾客就餐后出现过敏等不适症状而被罚45万英镑,最终因无力负担巨额罚金而宣布倒闭。

丑闻企业受到严惩,诚信企业也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利益。中国食品安全并不仅局限于下游餐饮企业、中游供货商,还包括上游链条,养殖者滥用抗生素,土壤退化,一些监管者本身贪渎,加上互相投毒的文化,中国食品安全需要刮骨疗毒。

无论中世纪的英国、上世纪初的美国,食品安全是艰难获得的成果,靠信息公开、媒体扒粪、行政监管,以及法律为无辜者伸张正义,企业不敢为所欲为,诚信是市场秩序逼出来的。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人民论坛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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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企业诚信   叶檀   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