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政府负债率低于国际上公认的60%的警戒线,但应当看到这些债务是在我国政府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和份额远高于大多数国家情况下所形成的,特别是许多县级、个别市级甚至有报道9个省会城市负债率超过100%,并且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较高。房地产价格调整有利于打破土地财政,强制“中断”饮鸩止渴的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形成创业创新引领的发展方式。
2.有利于金融机构转变主要依靠房地产抵押经营模式
在数量型增长模式下,房地产不仅银行信贷的集中投放领域,更是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主要投向目标,而且信贷抵押物也以房地产及其地上附着物为主。我国银行房地产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20%,据调研估计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的占40%以上。
房地产价格调整将会加速暴露房地产领域信贷风险,给金融机构带来不良资产的冲击。加上存款向互联网金融转移、影子银行体系的竞争与替代、利率市场化压缩利差空间、交叉性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等的冲击,将加速金融机构的经营转型,逐步抛弃依靠房地产抵押为主的信贷方式,加快开发符合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网络经营、居民消费等发展方向的金融产品,有利支持经济发展转轨。
3.物价结构将合理调整
房地产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本载体,房地产价格高企势必增加经济活动的成本,进而导致社会价格水平的总体上涨。根据美国经验,房地产租金每上涨1%,社会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约为0.25%。我国房价向租金、物价传导不像发达国家那样顺畅,但是对经济运作机制的影响完全相同。
经过十余年的快速上涨,我国房价水平已经远远超过经济发展阶段的适应水平,为维持房价的持续上涨,据经济学家郎咸平估计,大约33万亿产业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客观上造成了其他行业特别是制造业走向萧条。房价合理调整将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物价结构,降低经济活动的整体成本,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4.居民消费等内生性增长动力将得到有效培育
毋庸置疑,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和支撑,但是在经济发展继续转轨阶段,房地产则必须退出引领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将经济发展的动力交给创业创新和居民消费。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居民财富过多地被高房价所消耗和占据,居民消费等内需难以快速释放,经济的内生动力往往不足,而只能依靠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房价合理调整将释放相当一部分居民财富,是居民消费、创业创新等拥有财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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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知道,这次房价调整是经济转轨的必须和必然,那么在政策层面如何作为呢?其实这个问题在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已经给出了清晰地回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具体对房地产而言,可以落实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1.尊重供求关系自主调整,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思路,体现出政府在经济领域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方向,针对房地产领域,会议并未提及“调控”二字,类似“高房价问题”等提法也再未出现。种种迹象表明,新一届政府将着力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逐渐淡出行政性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