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当时商品交易秩序紊乱、结算纪律松弛、信用观点淡薄,也在拖欠问题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简言之,“三角债”就是有些部门、有些地方,没有那么多的钱却要搞那么大规模的建设、没有那么大的市场却要追求那么高的产值。这一现象深层次的原因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实施财政“分灶吃饭”“企业承包”后, 地方政府参与、指导企业和推动、组织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增强了,而代表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动力削弱了。因此,通过“三角债”的清理,我们也更加认识到加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约束的重要性。
就其实质而言,“三角债”是当时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经济发展失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些比例关系失调的一种反映。应该说,这个问题前几年就已经存在,不过在经济过热、银根较松的时候,矛盾被掩盖了,表现不突出,经过1989年以后一年多的治理整顿,一些潜在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了。
记者:1990年人民银行专门安排520亿元银行信贷资金来清理企业“三角债”。请您谈谈这520亿元银行信贷资金是如何使用的?
周正庆:清理“三角债”,首先要疏通资金渠道,但是当时企业都没钱,如果银行给企业贷了款,我们担心企业又拿银行的钱去搞生产了。怎么解决这两个问题呢,经过反复讨论,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最后决定,成立银行清理“三角债”专项基金,凡是向银行贷款清理“三角债”的企业,都得在银行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所以最后,由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领导,每个省由一位副省长负责,先把互相欠债的情况理清楚,谁欠谁的大家统一算账,大账算清楚后,报给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给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专款专用。我们以基本建设企业为重点和切入点,银行把钱先贷给基本建设企业,它负责把钱通过专户还给其他相关企业,基本建设企业该还的钱还了,那些生产企业也收到钱了,互相拖欠的链条就卡断了。
从1990年到1992年清理基本完成,两年来国家共注入520亿元银行信贷资金,再加上地方和企业自筹的35亿元,共清理拖欠2190亿元,取得了注入1元资金清理4元拖欠的效果。清理“三角债”后,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并逐步恢复和建立了正常的商品交易和信用结算秩序。
记者: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国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现在回望,您如何评价1990年到1992年清理“三角债”的这段历史?
周正庆:我认为,对于现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健康的信用文化的形成,当时对“三角债”的清理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三角债”清理了之后,企业之间不能再相互拖欠了,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银行不给贷款;同时,企业从银行贷款时,银行要对所有的贷款企业进行贷款审查:企业产品是否能够卖得出去,产品库存有没有积压,产品销路好、库存没有积压的企业银行才给贷款,所以,这就要求企业要独立自主,经营要讲究效益。同时,企业向银行的贷款到期必须偿还,否则旧的不还,新的不贷。
应该说,通过“三角债”的清理,企业和银行才真正建立起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这是很重要的变化,这也成为中国从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极其重要的准备。
记者:清理“三角债”后,我国金融领域内乱集资、乱拆借、乱提高利率的现象愈演愈烈,并进一步助推了宏观经济失衡和通货膨胀加剧。1993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要坚决纠正“三乱”,在一个月后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又对银行提出了“约法三章”,治理“三乱”、整顿金融秩序,成为当时金融领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您认为“三乱”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