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正值我国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与其相伴随的,是企业之间较为普遍存在的相互拖欠债务,以及乱集资、乱拆借、乱提高利率等经济、金融乱象。这是一段各种矛盾不断激化的时期,也是一段经历着痛苦调整的时期。刚刚蹒跚起步的中国金融体系,在二十多年前经历了怎样的挫折和调整?刚刚确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在当时治理经济乱象、整顿金融秩序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值人民银行成立65周年之际,本刊专访了这段历史的亲历者和重要决策人之一,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书记的周正庆。
记者:1990年4月,针对当时日益严重的企业“三角债”,国务院决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理,成立了以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为组长、您为副组长的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您是否还记得,当时“三角债”发展到了什么状况?
周正庆:当时“三角债”的状况可以说十分混乱。我到一些地方去调研发现,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非常普遍,信誉几乎已经不存在了。比如,钢铁厂欠生产矿石企业的钱,生产矿石企业又欠电厂的钱,你不给我,我也不给你,他还了我,我才还你。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使整个社会资金的运转发生扭曲,拖得整个国家的金融陷入混乱状态,也使国家信用受到严重干扰。这种现象在当时带有普遍性,也带来非常坏的影响,因此,国家决定必须下决心清理“三角债”。
如何来估算 “三角债” 的规模呢?对于“三角债”,我们首先明确了两点认识。第一,要把企业间的正常债权债务关系、正常的商业信用和不正常拖欠区别开,否则就找不到恰当的、准确的治理目标。也就是说,超过正常结算时间和超过商业信用的约定支付时间而不能偿还的债务,才是我们需要清理的企业之间的“三角债”。第二,企业债权债务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不宜相加。企业债权反映了企业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因此以企业债权来分析“三角债”的问题是比较合理的。
明确了这两点基本认识后,根据有关方面测算,1989年全国工业企业不正常的拖欠大体在四五百亿元左右, 至1990年初猛增至1000多亿元, 1990年底突破了2000亿元大关,1991年上半年达到3000亿元以上,而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8667.82亿元,两个数据一对比,就可以发现那时候“三角债”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
记者:当时,从您调研的情况看,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三角债”的形成?
周正庆:1991年6月1日,李鹏总理主持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研究组织清理“三角债”问题,并决定在东北地区进行试点。朱镕基副总理带领我们几位负责同志到东北调研后,分析查找出了“三角债”的源头,主要有三个:固定资产投资缺口、产成品积压和企业亏损。
第一个是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缺口严重,造成对生产企业、施工企业货款大量的拖欠。从当时我们从东北三省的摸底情况看,在应付及预付货款中,属于基建、技改项目的占25%左右,虽然直接与基建、技改项目有关的拖欠比例并不大,但这是债务链条中的最后一环,由此形成的债务链是一环扣一环的,而且最终债务额也是叠加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后来对 “三角债”的清理,首先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缺口入手。
第二个是亏损大大削弱企业支付能力,形成大量的货款拖欠。根据财政部门的统计,1990年末粮食、外贸、商业、物资等系统以及预算内国营工业生产企业未弥补的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约500亿元。另外根据工商银行典型调查统计测算,当时潜在性亏损比账目亏损还要大得多。
第三个是产成品不适销对路或根本没有销路,形成积压。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1991年6月末,全国县以上的工业企业的产成品已经超过正常库存800亿元左右。由于产成品实现不了最终消费,商品不能转化为货币,这些企业只有依靠拖欠过日子。我们当时认为,企业产成品库存过大,实质上是产业结构失调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的反映,因此,我们也认识到,清理“三角债”,就是要以此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改变长期以来只讲速度、产值,不讲质量、效益,不注意扩大国内国际市场销售的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