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思想,呈现为儒、法、道相辅相成的三合结构:儒家奉持“中庸之道”,主张德刑互补,礼法并重;道家主张以简驭繁,无为而治;法家主张赏信罚明,严刑峻法。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发展和演变,经历由萌芽到系统化、由同源异流到交汇融合的过程,历经数千年融合和积淀,形成以建构“大一统”天道秩序为目标、以“德治”为核心、以“礼法互补”为手段的独特体系,体现出“多元一体”的文化包容性、天下为公的人类整体性视野、伦理与政治的深度融合、刚柔相济的治理方式、因应时变的预防性治理观等历史智慧。
【关键词】中国古代 国家治理思想 历史智慧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文明规模宏大,历史悠久,孕育出异常丰富而独具特色的国家治理思想。在人类文明面临转型且趋于深度融合的当代社会,对这些文化遗产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加以系统梳理,在对其本质特点、内在缺陷进行充分辨析的基础上,对其核心价值和历史智慧作出合乎实际的评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形成与演变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呈现为儒、法、道相辅相成的三合结构:儒家奉持“中庸之道”,主张德刑互补,礼法并重;道家主张以简驭繁,无为而治;法家主张赏信罚明,严刑峻法。三家关于天人关系、社会关系、人性论等基础性问题的看法具有一致性,其区别在于对“治理对象”之“态度”的不同:法家用强,道家用弱,儒家则叩其两端取其中。儒、道、法三家之外,还有特定社会历史情势下出现的墨家、阴阳家等边缘性流派(墨家在战国晚期一度成为显学,但随着时移世易,很快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和条件),它们的某些观点和主张会被不同时代的统治者所吸收,或在某种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奉持,但很少对国家治理的政策措施产生长时期的实质性影响。
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思想的发展和演变,经历由萌芽到系统化、由同源异流到交汇融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上古到西周:神权向礼教转型过程中民本思想的萌芽。我国有文献可考的国家治理思想可追溯到殷商神权政治时期。根据甲骨卜辞,商王“率民以事神”,无论军国大事还是头痛脑热的小毛病,都通过占卜猜度、征询鬼神的意志。商王通过独占问卜权和祭祀权实现对整个社会特别是贵族阶层的控制。这种由神权主导的治理体系虽能强化商王统治的合法性,却因为缺乏弹性和包容性而难以因应社会的剧烈变化。至西周初年,统治者在论证“克殷”的合法性时提出“天命有德”的政治宣言,这意味着周人摆脱了鬼神意志对人类生活的全面笼罩,开始追求一种自我负责的、有道德、有目标的生活。“德”将“天命”与“民意”关联在一起,奠定中国传统民本政治的价值根基,宣告作为政治责任者的道德主体的挺立。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度为核心构建治理体系,把“养民”“保民”作为国家政治的根本目标,通过“礼制”规范等级秩序,通过自我约束的“德政”争取民众的支持,标志着向“礼教政治”的转型,为后来儒家思想的生发准备了文化土壤和思想种子。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与传统治理理论的多重光谱。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剧变催生治理思想的爆发式创新。春秋时期,随着王政秩序的崩塌,孔子站在作为文化共同体的华夏民族立场“绍述文武”,把建立和谐政治秩序的可能性建基于社会精英以身作则的道德修为上。孔子提倡“为政以德”,主张通过对民众的道德教化实现“仁政”理想。孔子去世后,其后学一分为八①,然后又融合为“外王”与“内圣”两派:子夏—荀子一派致力于外在事功,主张通过基于教化的礼法措施安定社会秩序;子思—孟子一派则反身内求,主张通过心性的磨砺和意志的发扬治国平天下。荀子之学因为与法家的亲缘关系为儒家主流所排挤,尽管其政策主张同样被历代专制帝王采纳,但被视为远离孔子本义的旁门左道。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②,将儒家民本思想边界推向极致。法家商鞅、韩非构建“法、术、势”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主张通过严刑峻法、信赏必罚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道家倡导“无为而治”,追求“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谨慎和从容。墨家提出“兼爱”“尚贤”,反映了小生产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诉求。阴阳家以“天人感应”规范君主的行为与思维方式,以“五德终始”作为王权合法性的来源。百家争鸣构成中国传统治理理论的多重光谱,不仅形成德治、法治、无为而治等基本治理范式,更确立了传统政治治理的终极目标:王权支配下天道自然秩序的达成。
秦汉至隋唐:从法家独尊到多元融合的制度实践。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建立郡县制、三公九卿制,通过“刑赏二柄”相辅相成的严厉法制强化中央集权,建立了后世王朝治理的制度框架,但过度依赖法制造成社会亲和力流失、朝廷与民众矛盾激化,导致秦朝二世而亡。汉初在战乱之后转向黄老之学,推行“休养生息”的惠民政策。汉武帝时期,董仲舒融合阴阳家的天人感应说,提出“大一统”的治理机制。汉宣帝以后,统治者推行“霸王道杂之”③的施政策略,此后“阳儒阴法”成为历代帝王递相传授的治国传统。魏晋南北朝时期,佛道思想兴起,与儒家形成三教合流态势,国家治理思想从礼法并重向多元互补转变。隋唐时期,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和三省六部制的完善,儒家德治理念与法家制度理性相辅相成,形成“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法合治模式,标志着治理思想与制度实践的深度融合。
宋元明清:理学的意识形态化与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的完善。宋元明清的国家治理以强化中央集权和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为核心目标。通过儒学的哲学化与世俗化,构建、完善“大一统”的意识形态。理学的兴起为国家治理思想拓展了理论深度。程朱一派发挥思孟之学的奥义,通过贯通天道与人性夯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致治阶梯,主张“存天理,灭人欲”,通过道德上的严格自律弥合阶级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这种向内而求的治理路数因其简单有效而受到统治者肯定,使理学在南宋后期被定为官学,并逐步成为科举考试的核心内容,强化了国家意识形态的统治效能。明中期后,阳明心学作为对程朱理学的反拨而兴起,主张发挥心的“良能”,通过“内在灵明”的外烁由个体直接呈现天道秩序的本然之善,从而移风易俗,化成文教。理学和心学的继兴使天道秩序观念从不同角度深入人心。
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思想家因文化倾颓、朝廷更代所造成的社会缝隙和审视距离的扩大,在深入反思君主专制历史起源和本质属性的基础上,提出以“天下之公”代替被君主所独占的“天道之公”,倡导“经世致用”的实践论,在总结传统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注入民本政治所能允许的最大限度的革新诉求,标志着传统治理思想从性理之学的窠臼中摆脱出来、由维护王权专制向解决天下范围的社会制度问题的局部转型。清朝乾隆时期,随着多民族国家渐具雏形,清政府采取“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④的民族政策,开始探索多元民族治理新模式,将国家治理思想推向多民族国家整合的新高度。
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价值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历经数千年融合和积淀,形成以建构“大一统”天道秩序为目标、以“德治”为核心、以“礼法互补”为手段的独特体系。作为中华文明千锤百炼的文化遗产,其核心价值将历久弥新。其主要内容有以下:
大一统秩序与大同理想。“大一统”概念首见于《春秋公羊传》。在阐释《春秋》开篇第一句“春,王正月”的微言大义时,《公羊传》说:“大一统也”,即强调万物一统之义。作为一个名词,“大一统”是对战国中期以后形成的天人合一的整体论宇宙观的描述。其强调的不仅是政治、文化、制度的统一,而且还有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的统一”。大一统的世界有一个中心,这就是“天道”。天道由内向外层层推衍,形成一个梯级扩展的功能结构,在呈现意义的同时生成秩序,在生成秩序的同时呈现意义。因此在这个世界中,天理与人伦同质同构,理想的社会秩序就是有机、和谐的天道自然秩序。董仲舒以“《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一句话概括这种秩序不容置疑的神圣性。在赋予作为天道体现者的专制王权天然合法性的同时,“大一统”观念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中国历史上多次分裂后重归统一的价值根源。可以说,“大一统”是中国人关于世界的性质和意义的理念、关于人世间秩序的想象、关于族群自我价值的认定,表达着以“统一的和谐”为诉求的民族性认知偏好和情感倾向。
大同理想是大一统专制王权的治理目标,首见于《礼记·礼运》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之世意味着天道秩序的完美呈现,关于大同世界的梦想承载着中国人对理想社会的深切向往。
天人一体的和谐理念。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眼里,宇宙万物自然而然地呈现为一种大和谐状态,因为万物都受制于作为绝对本源的天道所生发的中央机制——其运行呈现为一种万古不易的“元结构”——阳尊阴卑,以及生机氤氲的“功能态”——阳生阴化。天地定位,乃自然之序;风行雨润,即天地之和。此即《老子》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如果用一个字来表达中华文明的精神特征的话,那么这个字就是“和”。在本体层次上,“和”是“道之用”,是宇宙自然的功能态——阴阳二气的相摩相荡、交融化合;在操作层面上,则是对合乎自然韵律的“度”的把握(中和)与对一种审美状态(和谐)的追求。在古人看来,“和”即是对天道内在节奏和韵律的自觉归依与顺应,也是对自然本身的差异和秩序的主动接受与包容。这种和谐观强调人与万物的紧密联系,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有机共存,为社会生活赋予一种扎根于自然的恒常性和稳定性,使人伦秩序成为不须论证的“天经地义”。其在宇宙论层面上以一种超越的方式消弭了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对立和冲突,对于中华文明的维系与融铸,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民为本”的德(仁)政观。“民本思想”以“仁政”或“德政”为目标,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式人文主义最亮眼的表现。其起源于西周初年的文武周公之道,经孔子奠基,孟子弘扬,经唐宗宋祖等历代帝王政治实践的检验,又经黄宗羲、顾炎武等人从文化根基处进行的批判性反思,从周初的养民、保民之教到明末关于“天下之公”的制度探索,形成了一个与时俱进又能“一以贯之”的完整而富有弹性的理论体系。
“民本思想”强调温情政治,关注民众疾苦,在历史上发挥了制约绝对君权、保护社会大众基本生存权的作用,成为历代有作为的专制帝王维护其统治的重要方法。“民本”是专制王权内生的自我制约机制:其使作为一种资源组织方式的专制制度得以克服个人本能冲动导致的溢出和过度,从而维持基本的现实把握能力。因而,作为一种统治理论,“民本思想”是统治阶级对自己统治基础的自觉。
德刑互补、礼法并重的中庸之道。经过诸子百家的竞争与融合,中国传统治理思想最终达成基本共识:“德刑互补,礼法并重”。其核心是将道德教化与刑事处罚、礼仪约束与法律强制相结合,形成阴阳相生、刚柔并济的治理体系。汉代“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补充法律规定,唐代《唐律疏议》将礼教规范直接转为刑法律条,就是这种治理思想的制度体现。这是一条“从容中道”的技术路线,既发挥制度刚性,又诉诸人的自觉;既依托自然律则,又借助文化认同,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简易的可操作性,尤其是乡规族约之类微观制度,常以“礼”为内核自行运作,可以在无需国家深度介入的情况下以较低的成本维持基层治理,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正相适配。这是一种充分体现中国智慧的国家治理思想,既避免法家“一轨于法”的严苛和暴戾,又避免道家“小国寡民”的枯寂与无为,其合理成分如对家庭伦理和社会和谐的重视,可转化为现代治理的文化资源。
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历史智慧
天人合一的总体论世界观、系统的思维模式、深刻的人性洞察力、清明而辽阔的历史感、知行合一的认识论等,使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思想无论在价值建构、制度设计、政策实操还是危机应对等方面,都形成极具特色的“中国智慧”。
“多元一体”的文化包容性。中华传统格局大、立意高,能够以开放的心态去接纳、包容不同的文化和制度。大一统的“天下”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文化的世界”,具有独特的包容性,只有中心与边缘的区别,而没有不可兼容的异端。这种文化包容性对于解决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种族对立、文明冲突具有现实的参考价值。
天下为公的人类整体性视野。肇基于原子式个人主义的现代性价值取向造成社会秩序的碎片化和人际关系的疏离,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和人生意义感的丧失。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对当今人类社会仍具有启发价值的地方,在于其以人和自然的紧密联系为前提、以人类生存整体性为根本出发点的整体论视野和天下情怀,在于其对人与人之间开放的、生成性的本质联系的追求。在基于个人自由主义的西方现代性的路径和方式之外,为当今人类提供了一种恢弘的整体主义的人生立场、方向和愿景。
伦理与政治的深度融合。作为中国传统治理思想之主体的儒学将达成和谐秩序的可能性建立在社会精英以身作则的道德修为上,强调通过对大众的教化和引导“治国、平天下”。这种治理途径虽然有陷入虚伪的道德主义泥潭的危险,但也为利益纠缠中的政治行为设置一条“羞耻感的底线”。中国的经验智慧对当今人类社会的启示是:政治不仅仅是利益的争夺和交换,还应该有一个基于人道尊严的社会共识和超越当下的集体目标。
刚柔相济的治理方式。中国智慧善于在阴阳二气的相推相荡中观察和应对事物的演变,在国家治理中强调刚柔相济,两手并重。与西方直趋目标的线性因果思维不同,无论是儒家的德刑互补、法家的赏罚并用,还是道家的以退为进、墨家的明鬼尚贤,本质上都是“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太极思维的产物。
因应时变的预防性治理观。中国传统思想认为,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发生、发展、壮大、衰老到死亡的过程,事物的变化遵循着由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因此“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⑤,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应当提前预判,及早动手。这种预防性治理的思想,诸子各家可谓百虑而一致,如韩非子主张“禁奸于未萌”;儒家主张防微杜渐,慎始善终;墨家提倡通过节用禁奢消弭致乱之源。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流,大都认为最有效的治理是预防问题的发生,而不是事后补救。
总之,历经数千年融汇和积淀,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形成了一个极具民族特色的完整体系。天人合一的人类整体性视野、以天道自然为法象的思维方式与方法论、基于人之本性的现实主义的操作手段,使其具有超越种族、跨越时代的广泛适应性,可以为现代国际社会国家治理的创新与转型、为人类新型国际秩序和生活方式的建设,提供富有参考价值的思想资源。
【注释】
①《韩非子·显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孟子·尽心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元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7页。
④《礼记·王政》,清乾隆四十八年武英殿刻本。
⑤《战国策》卷十九《赵二》,清嘉庆道光间吴县黄氏士礼居刻本。
责编/李丹妮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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