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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城市工作的“辩证法”

时隔十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召开,科学回答了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精妙擘画了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新蓝图,为我们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提供了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城市发展大势,深刻洞悉城市发展规律,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系统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舒心更美好。

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质。这也提醒我们,必须加快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方式、动力、重心、方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特色发展、治理投入、统筹协调,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既要见物,又要见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才能更加精准地锚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市建设保障在“物”,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下好“绣花功夫”,统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守护城市固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原始基因,让城市拥有设施更便利、质量更放心、标准更健全、品牌更响亮、生活更舒心的服务场景。城市建设核心在“人”,在校准物的尺度之后,我们更要关注人的尺度,把“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每一个细节,从满足人民群众在学习、生活、工作、住房、消费等方面的需求出发,打造与各类城市主体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公共服务空间和设施,让人民城市更温暖、人民生活更舒心。

既要有总,又要有分。人民群众并非同一的、均质的总体,内部也分为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尽管根本利益一致,但基于生存境遇和发展需求各异,对城市给予的美好生活有着差异化期待、多元化追求。因此,建设人民城市,需要我们算好大账、总账,坚持用全面辩证的历史眼光想问题、办事情,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共同需求,统筹做好整体部署和顶层设计,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完整性的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运用数智化手段匹配长周期规划,更好应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不确定性;需要我们算好分账、明细账,注重政府、技术和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统筹用好社区反馈意见、社交媒体数据、平台收集信息,细致准确掌握群众在居住环境、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使城市空间更具开放性、包容性,确保所有阶层和群体在城市发展中都不掉队。

既要强城,又要兴村。农民和市民是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这也意味着城市发展进步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必须持续推动城市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携手并进。当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是简单从城市本位来统筹乡村,重复城市发展道路,而是尊重城乡功能差异,把城市和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新的发展共同体。就城市而言,应充分发挥在产业基础、人才资源等方面优势,通过产业协同、技术扩散等方式带动乡村发展;应以高品质生活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腾出更大空间,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和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就农村而言,应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更好发挥乡村生态优势和资源潜力,为城市提供生态屏障、文化滋养和农产品供给等有效支撑、有力保障,进而实现城乡功能互补、共同繁荣。(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王闰)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