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马克思的上述历史观,是一种“大唯物史观”。以往我们讲历史,基本上局限于社会历史,唯物史观被视为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运用。马克思历史观所讲的“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两个部分。社会环境主要指社会关系,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关系;自然环境指自然界,其中包括人化自然,即人改造过了的,或者说创造出来的,自然界,例如脚踏纺车、织布机、工厂、机器,直到各种电子产品、被污染的自然环境、变得异常的气候。当马克思讲环境的历史时,既包括社会史,也包括自然史。此外,他所说的历史还包括人的历史,因此才有所谓的“人与环境相互改变”。“大唯物史观”不仅范围大,而且强调人、自然界、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作用,协同发展。
上述这些阐释并不难理解。概言之,劳动实践是对自然界的改造,被改造的自然界向人展示了以往人未曾见过的方面,增加了人对自然界的认识,促进了生产工具的进步;新的生产工具要求新的劳动分工,分工则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由此也必将导致社会关系的进步、社会意识的发展;人是环境的产物,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决定了人的发展。这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
然而,大唯物史观所说的环境对人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上面所说的范围。上面所说的是劳动实践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物质生产力从而对社会关系和人产生影响,实际上在马克思的大唯物史观思想中,自然环境中固然有山川树木等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界,更有种种纯粹的人造物,这些人造物中既有生产工具,也有以往我们重视不够的生活用品。这些人造的生活用品,作为环境的一部分,同样对人产生重要影响。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指出“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之后,他说:
只是由于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入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
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40)
这是从一个角度对自然环境的历史变化如何决定人的感觉能力、审美能力的深刻揭示。
在当今时代,人、自然、社会三者的有机联系与协同发展日益凸显,仅仅从生产力要素的角度考察人造自然的作用,已经不能为现实生活提供合理解释。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计算机,一方面是生产工具,另一方面直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改变了社会政治结构和政府管理方式。在科学技术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力,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第一要素之后,信息技术对人的改变,哪怕是人的听觉、视觉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艺术鉴赏能力的提高,都会对人的创新能力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给物质生产力和整个社会生活带来巨大改变。
以劳动实践活动为前提、出发点和基础的大唯物史观,看到的是人、自然、社会的相互作用协同发展,它的真理性在历史中获得越来越多的证明。
以上是我们以劳动实践为前提、出发点和基础对《形态》中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的简要分析。显然,它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有很大区别。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其唯物主义性质显而易见。一种高度肯定唯心主义因素积极作用的历史理论,弘扬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强调人的思维、意识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何以是唯物主义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而又至关重要的问题。
问题的答案在《提纲》的第二条中。《提纲》第一条说: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āndliche)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41)
这里既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也批判了唯心主义,着重批判的,是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的缺点,正是唯心主义的优点。这个优点是什么?是从主体方面出发理解物质世界,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主义者马克思在肯定唯心主义的优点时也对它提出批评:“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肯定唯心主义因素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物质实践活动的要素,实践活动把它和唯物主义立场结合在了一起。《提纲》第二条就是对实践的这种作用所做的具体说明: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ā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
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42)
按照通常的理解,这里马克思是在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是这种认识并不准确。从上下文看,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真理性”不仅仅是指思维与存在的一致,而是更进一步,指思维、意识活动具有现实性、此岸性,是能够实际地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而不是人的胡思乱想。在马克思那里,实践活动本身便是实践活动唯物主义性质的保证。实践方案看起来是思维创造,是人想出来的,但它是否具有现实性,具有改造世界的力量,要由实践活动的结果判断。只有与客观规律一致的实践方案才能变为现实,取得实践的成功,作为真理性的认识保留下来,否则就被作为谬误而抛弃。在这里,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从这样的角度看,实践方案的制订以及实践活动的推动的确离不开思维创造和意志的力量,但是,这里所说的思维创造其实是以思维创造的方式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反映。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还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只是在涉及反映的具体方式时,肯定了唯心主义的可取之处。正是这一点,保证了强调劳动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历史观虽然吸收了唯心主义的积极因素,但仍然是唯物主义理论,是唯物史观(43)。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需要回答,这就是:以劳动实践活动为出发点、前提和基础的唯物史观与我们熟知的教科书上的唯物史观是什么关系?其实马克思走过的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本身就包含着问题的答案。
我们熟知的唯物史观是用物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解释历史的理论,核心思想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思想早在《形态》之前,甚至《提纲》之前便基本形成。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便认识到“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1843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已经是对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批驳。《德法年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都是对青年黑格尔派唯心史观的批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44)。所谓社会存在,是指生产关系以及由既有生产关系决定的人与人的政治、法律等等社会关系,它们都属于“环境”范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说环境决定人,就基本特征而言,没有超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只是从一个角度把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化了。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它的集中反映是《提纲》第六条: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如前所述,马克思在《提纲》第三条通过提出“人与环境的相互改变”超越了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走向唯物史观。马克思没有否定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而是发展、深化了它的思想。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在逻辑上不彻底——没有科学地回答是什么决定了环境的改变,因而最终未能跳出历史的唯心主义。马克思的工作只是补上了这一逻辑缺环,对环境的改变做出唯物主义的解释,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种历史观中的唯物主义彻底了、完整了。从总体上看,以往我们理解的唯物史观包含在马克思的大唯物史观之中。
这一结论可以在《形态》中找到有力的证据。《形态》这样阐述唯物史观: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45)
这里所说的正是一个以劳动实践为出发点、前提和基础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劳动实践的作用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浑然一体,构成有机整体,缺一不可。没有前者,后者在逻辑上不完整,不能彻底走出历史唯心主义泥淖;没有后者,前者过于空泛,有可能沦为玩弄概念的哲学游戏。从形式上看,以上表述使用的概念、用语还不够完善,但就内容而言,它是马克思对自己唯物史观思想最“经典”的表述。它包含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但是更全面、更深刻。马克思说,费尔巴哈认识到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但是没有回答人们是怎样把宗教幻想“塞进自己头脑”的,他自己是通过思考这一问题而建立起自己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即唯物史观的。上面引文表述的,就是他最终建立的唯物史观。
世界由人、自然界和社会组成。从总体上看,人是劳动实践的主体、自然界是劳动实践的客体、社会是人从事劳动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它们分别作为要素共同构成人的劳动实践活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协同进化。人类历史就是作为整体的劳动实践活动的演化史。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因建立在劳动实践基础上而成为具有总体性的历史观,能够在动态发展中对整个世界做出描述,并把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底。它的总体性、历史性和唯物主义性质,全部建立在马克思的劳动实践思想上。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关于自己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论述视为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是因为我们忽略了劳动实践活动的作用,或者说没有看到劳动实践活动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重要原理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我们所忽视的恰恰是马克思在《提纲》和《形态》中完成的对费尔巴哈和旧唯物主义的超越。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包含两个步骤:他首先认识到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然后发现市民社会从而整个社会是劳动实践活动的产物。认识到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是与唯心主义斗争的产物,坚持了唯物主义;发现劳动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是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把唯物主义与历史结合在一起,弘扬了辩证法。在与唯心主义的斗争中,凸显的是前者,在与旧唯物主义的斗争中,凸显的是后者。马克思恩格斯一生,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在与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作斗争,因而一再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是在与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斗争中开始的,也以这种斗争为目的,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在讲到自己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初步结论(也是进一步研究的方法论指导)时,只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是在从《德法年鉴》到《形态》的这一时期,马克思为了探寻“宗教幻想怎样被塞入人们的头脑”而展开了对费尔巴哈和旧唯物主义的批判,发现并阐述了劳动实践活动的世界观意义。总之,忽视劳动实践活动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之间的联系,把后者等同于唯物史观,是在重复“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是从马克思向费尔巴哈和旧唯物主义的倒退。这也造成我们在阅读《形态》以及其他相关著作时,只是努力从中寻找与“经典表述”相一致的词句,因而“作茧自缚”,自我遮蔽《形态》中对劳动实践重要意义的论述,也就看不到马克思在《形态》中表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现在是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了。而《形态》是一座有待继续深入发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