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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顾之争:十年再回首(2)

“我想要一个非常简单的评价:我们是这一场改革开放的付出者、劳动者、人民中的一员,还是改革开放的寄生虫、获得者或者贪婪无德的一批人?”

2005年初,一个企业家在“民营经济圆桌论坛”上提出这样的疑问。“郎顾之争”搅动起汹汹舆论,企业家感到了来自社会各层面的质疑和莫名的压力。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不可能有一种企业家备受指责、整天胆战心惊的市场经济秩序。或许是意识到这一点,2005年国务院正式出台了“非公经济三十六条”,鼓励打破垄断行业壁垒,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但是,这份被企业家赞为“最实惠的政策性文件”在实施中搁浅了。意在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物权的“物权法草案”也在汹涌的非难声中被延迟审议。“乞丐的要饭讨食的棍子和碗,与少数人的机器、汽车等能够平等保护吗?”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如此反问。这种将穷人与富人截然对立的观点在中国不乏市场。在一些貌似为穷人说话的人们的煽动下,民众的情绪很容易就被引导到了仇富上去。

在这场喧嚣压倒理性的大争论中,郎咸平在论战中暴得大名,从此俨然以明星的姿态出入各种场合。顾雏军则被视为一个依靠盗窃国有资产而暴富的企业家的代表。为顾雏军辩护的人士也受到尖锐攻击,甚至官员也被体制内质疑“为谁说话”。

2005年7月29日,顾雏军被拘留,佛山市政府强制接管科龙电器。虽然按照中国的公司法,政府没有任何权力接管一个上市公司。尽管有关部门提交的22份司法鉴定报告被法庭认定无效,最初立案的很多严重指控都被撤销,但是顾雏军还是在被拘押一年多以后被法院判处10年徒刑,个人财产也全部被冻结划走。

“在目前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

2006年初,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在文章《理性思考中国改革》里这样写道。当时一股质疑民营企业家财富来源的社会情绪正值高潮。

“郎顾之争”以顾雏军锒铛入狱告终,企业家的价值认同随之跌落到了历史的低谷。一些人公开宣称,中国企业家并非赤手空拳奋斗出来的,他们创业初期的“第一桶金”都是靠对国家、集体财产和弱势群体赤裸裸的掠夺积累起来的,因此是一个有“原罪”的暴富阶层。“原罪说”进一步激发了“仇富”的社会舆论。已经兴起的网络成为一个舆论广场,各种各样网络跟贴非常情绪化,充斥着对民企“原罪”的追索声。

清算“原罪”的舆论在引起了企业界的惶惑不安。个别地区检察机关收到大批关于民营企业早期创业时的违规操作的检举信,更让企业家感到惊疑不定。1949年以后,在“消灭资本家,消灭一切剥削”的意识形态主宰下,企业家作为一个群体被逐渐消灭,而且形成了企业家就是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剥削阶级”的传统思维。中国自1956年完成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这条铁的界线也再也没有逾越过。

诚如周其仁所说,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做对的一件事,就是“把企业家请回了中国”。其中还有一个富有深意的历史镜头,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不到一个月,邓小平特意请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古耕虞、周叔弢等五位解放前的民族资本家吃“火锅宴”,动员他们创办企业。邓小平还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威,多次对“傻子瓜子”事件表态,不准再动用国家机器鲁莽地扼杀民营企业家。创业当企业家再次成为中国人的一项权利。

企业家就像野草一样顽强生长。据统计,2005年中国的民营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达到49.7%,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超过60%,民营经济吸纳的劳动力占城镇就业的75%以上。这是改革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的。

虽然改革突破了传统戒条,是不是“走资”的疑虑一直没有彻底消散,而且一遇到适合的政治气候就要发作。在几次折腾中,企业家都是被攻击的重点对象。因为在计划经济的板结土地上如野草般成长起来的企业家群体,是最先吃到禁果的人,也是最早吃到甜果的人。

老谱不断袭用,花样一再翻新。清算企业家“原罪”是新世纪以来的又一波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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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郎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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