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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疫情防控迫切需要补齐法治“短板”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取得了重要进展。在疫情防控中,如何确保广大农村不发生大的疫情至关重要。

在公开报道中,农村疫情防控令人印象深刻,有让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社区检查吃“闭门羹”的硬核村口老大爷坚守岗位职责,有河南村支书“彪悍”式喊喇叭防控,有“口罩还是呼吸机,您老看着二选一”的霸气宣传横幅。可以说,人民群众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使出了十八般武器,用尽浑身解数助力疫情防扩散、防传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此次农村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法治短板仍需我们高度重视,应尽早补齐。

农村熟人社会“人情大于疫情”的法治让位弱化了农村疫情防控力度。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中用“差序格局”对中国社会的结构进行了分析: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在一个社会里的人可以用同一个体系来记认他们的亲属,所同的只是这体系罢了。”

“差序结构”的存在,致使本村村民与其他村村民或多或少有着联系,在对待外来村民路过或到访本村时,本村“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邻居的亲戚”、“邻居的朋友”时常出现在农村疫情防控“专员”面前。“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愿拦、不想拦、不敢拦”的观念涌上心头,“放人一马”情况时有发生,疫情防控出现了“人情大于疫情”的法治让位状态,农村疫情防控力度无形中被削弱。

农村临时疫情防控队伍的“法治授权”缺位,弱化了农村疫情防控的效度。此次重大疫情,乡一级政府和村委会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是打通国家防疫防控政策宣传、解释、执行等“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然而,困于乡一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村干部数量的有限配备,疫情防控更多时候需要大力发挥务工返乡村民在疫情防控中家园护卫的主人翁作用。令人感动的是,村民们在护卫自己的家园过程中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极大的动力,用实际行动帮助国家打赢这场战争。然而,对于这支临时组建的疫情防控队伍背后的法治授权缺位问题,也给农村疫情防控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尤其是面对一些“不讲理”的村民时,法治授权缺位带来了与履行责任的实际冲突。临时组建的队伍,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本身面临着被传染的风险;没有专门的标示性识别,衣服、工具,形象上与群众的实际诉求相差较大;没有专门的法律为这支队伍在农村疫情防控“撑腰”,腰杆子不硬,说话分量降低,防治效度大打折扣。

农村村民法治意识淡薄,弱化了农村疫情防控深度。目前各个省份均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农村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掉以轻心。有的是因家庭聚会一人得病,互相传染;有的是朋友聚餐,病从口入染上疾病;有的是参加红白喜事在觥筹交错中偶然被害;有的是故意隐瞒年前有过湖北、武汉工作经历,为自证“清白”密切与人接触致使疫情防控出现“漏网之鱼”;有疑似病例“犹抱琵琶半遮面”,生怕被隔离而故意隐瞒病情扰乱国家疫情防控秩序。究其原因就是法治意识淡薄。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早已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正深入推进。然而,此次农村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的“本来面目”也着实应让我们心惊肉跳,农村疫情防控,法治教育势在必行。

要让法律回归本位。目前我国的法律立法速度、执法力度、司法深度、守法广度都在逐步加强。然而法律在农村还未完全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农村这样一个“差序结构”下的“熟人社会”,“法律让位人情”时有发生。追根溯源,法律延伸基层途径不够健全、方式不够接地气、民众对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参与度不够,法治精神的理解不够透彻等是主要原因。

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广大法律从业者、律师、专家、学者、在校学生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以疫情为抓手,发挥自己的作用,尽快行动起来,普法、讲法、释法,积极主动参与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给人民群众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要让法律坚守岗位。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疫情是考题,要尽快研究农村在面对重大疫情防控时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法律缺位问题。

群众有所需,立法有所依。立法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将群众的期盼、群众的诉求作为立法的依据与基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需,要让法律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守好责任田,用立法的广度、深度、适度、力度、效度答好疫情防控这一历史答卷。

要让法律履行职位。法律能否履好职,不仅关乎立法,更重要的是解决好农村村民的知法、守法、宣法问题。农民知法有限,对法律类别了解的不多,条款知识不熟,法律应用场景模糊等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守法意识仍需加强,对社会处于重大疫情状态时,应该如何做而不违反法律认识不到位。有时出于好心提醒,却不知已经违反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

囿于专业知识的壁垒,在对农村进行宣传法律问题时,口号式、标语式的宣传途径仍然是主流,而针对性的对某一部法律,社会某一特殊状态下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条款宣讲的次数不够多,内容不够详细。要尽快建立一支专门针对农村进行各类法律宣讲的专业队伍,采取主题电影、制作微视频、视频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对广大村民进行各种法律教育,不断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为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建好法律防火墙。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它是考验我国基层法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严防疫情防控不扩散,稳定社会秩序不慌乱,重点在基层、在农村。“上下齐欲者胜”,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争,坚守农村堡垒不被病毒攻破,需要广大法律工作者行动起来。只要我们全国上下一条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打不赢的战争,就没有中华民族过不去的坎。

(作者:宋玉锋,天津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