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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当有强烈的“公仆”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我们需要的是立足于实际又胸怀长远目标的实干,而不需要不甘寂寞、好高骛远的空想;我们需要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而不需要新官上任只烧三把火希图侥幸成功的投机心理;我们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韧劲,而不需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散漫。

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和传统优势。作为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对此,我们党有着深切、清醒的认识。党员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既是重申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传统,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增强公仆意识,必须正确认识权力。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各自岗位上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能否当好人民公仆,检验的标准是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必须懂得一个真理,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权力的性质决定权力的功能,人民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我们的领导干部没有任何权力。忘记了这一点,“公仆”就会成为“老爷”,就会导致权力扩张、权力懈怠乃至腐败滋生;做到了这一点,权力才能规范运作,“当人民公仆”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增强公仆意识,必须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和目标。干部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兢兢业业为人民谋利益。只要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都积极主动地做、充满感情地做、全力以赴地做。对涉及群众具体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要想尽千方百计去解决,去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珍重民心,珍惜民力,珍视民利,时时处处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转化为实际行动。要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清正廉洁,甘当人民的勤务员,不断增强创造力、执行力、公信力,将公仆意识落到具体行动中,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李祉瑶)

[责任编辑: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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