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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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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2)

将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写入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宣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宪法修正案对于私有财产的正视和保护是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也是中国法治进步的足音。

将保障人权写入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就高度重视人权,曾把人权作为组织群众、号召群众的旗帜。在延安等革命根据地甚至制定了一系列保护人权的法律法规。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2004年,根据党中央的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保护人权写进宪法,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又一重大标志。

物权法的公布。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的问世,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护财产权利的决心,也是中国共产党保护公民、法人乃至其他主体财产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推动法治进步的实际行动。

法律体系的形成。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立法的巨大成就。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有法可依”诉求,到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乃至形成,再到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历史脉络。

全面推进进入新的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速推进,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潮流。

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它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篇,分别部署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的顶层设计。

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期间,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2018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新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十九大之后,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在宪法上,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在立法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行政上,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在司法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守法上,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重要启示依靠新的动力

综观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互动的历程,我们深深感到,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扩大开放是必要条件,开拓进取是时代接力。

深化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动力。40年的法治国家建设都是在改革的推动下一步一步向前推进的。1978年启动的改革推动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助推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产生;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催生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的问世。法治因适应改革要求而赢得自身的发展,其本身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

扩大开放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正是在开放的背景下,我国才有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海关法》等法律的问世;才与世界各国缔结大量国际条约,参加了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各种国际组织;才倡导设立国际组织,使中国成为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者之一,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开拓进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接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我们党在十九大作出了具体的规划,可以预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之日,必将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育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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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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