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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大潮中的全面依法治国壮丽诗篇(2)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保障文化繁荣兴盛和社会和谐稳定。40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通过法治弘扬美德义行、促进社会文明、维护公平正义,制定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电影产业促进法、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制定实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等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制定实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公正理性解决。通过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来,我国逐步实现了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结合、法治德治自治相得益彰的社会治理模式,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40年来,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不断加强,制定实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50多部行政法规,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可靠保障。通过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推动港澳回归,遏制与打击“台独”和民族分裂势力,保障国家主权、统一和民族团结。40年来,制定实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成为现实,保障了港澳顺利回归、长期繁荣稳定。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制定实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确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防范和打击各种民族分裂势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融合和发展。通过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来,“一国两制”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有力推进,中华民族的命运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

推动依法处理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保障对外开放和和平发展。40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运用法治方式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改革开放初期,为吸引外资,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一系列涉外法律法规。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构建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法律体系,大规模开展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工作。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增强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通过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来,我国成为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为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40年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制度,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国家主权、统一和民族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有力推动和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永不变色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当下的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好时代,也正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好时代。要使法治如一江春水,伴随着改革和发展的脚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奔流不息、浩荡前行。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发出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军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这次讲话中集中概括为“十个坚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路径,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要把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衔接统一起来,把1000多项重大改革成果固化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并保证得到严格执行和全面遵守,以最大限度发挥改革和法治的共同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两个阶段”战略安排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30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分两个阶段安排,全面依法治国也在这两个阶段接续深入推进: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安排目标远大、气象恢弘、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上,接续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壮丽诗篇。

(作者: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责任编辑:杨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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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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