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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逻辑谬误

核心提示: 2017年,随着西方“逆全球化”思潮的涌动,新自由主义作为经济治理方案在实践中已经声名扫地;但是通过“全球化”的方式,新自由主义作为国家治理方案仍然在释放各种负面影响与巨大社会危害。要深刻认识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本质,必须对其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和历史逻辑进行系统反思。

【摘要】 2017年,随着西方“逆全球化”思潮的涌动,新自由主义作为经济治理方案在实践中已经声名扫地;但是通过“全球化”的方式,新自由主义作为国家治理方案仍然在释放各种负面影响与巨大社会危害。要深刻认识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本质,必须对其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和历史逻辑进行系统反思。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  理论批判  现实危害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向全世界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方案引起了全世界的瞩目。2017年,长期活跃在中国的新自由主义社会思潮虽然有所式微,但是并不甘心失败,仍然借机制造负面舆论,以各种改头换面的方式宣扬其国家治理方案。虽然新自由主义的狭隘性、阶级性和虚伪性不断暴露,但是因其高度的理论欺骗性仍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破坏力。如何从全球视野来反思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仍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理论批判

当前,新自由主义在国内传播重点从经济治理问题转移到了国家治理问题上来了。2017年,新自由主义者利用网络制造一些负面舆论,认为“党领导一切”就是“一党专政”,就是“专制政治”;提出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是“国进民退”,最终一定会失败; 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贴上“非民主”的标签。相比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对国家理论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思考,构造了更为精巧的理论。在国家起源问题上,针对“古典契约论”提出了“新契约论”和“反契约论”;在国家制度建构上极力主张西方式“多党政治”与“宪政民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鼓吹“极端个人主义”与“极端的自由化”。新自由主义宣称其国家治理方案具有普适性、终结性与优越性,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第一,新自由主义宣称其国家治理方案具有“普适性”。2017年,新自由主义者仍然坚持“美国方案最优论”,具有“普适性”。从20世纪70年代一直到21世纪初,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占据主要指导地位,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治理变革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新自由主义产生于西方部分国家的历史经验,本身只是西方历史长河中某一阶段的产物,但是新自由主义却专断地声称其是对全人类历史都有效的理论解释。新自由主义诞生于西方社会的文化背景,解决西方部分发达国家的社会问题,打上了西方社会的深深印记,但却宣称自己获得了关于人类社会的终极真理。新自由主义否认人类社会的多元性与国家治理的复杂性,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永恒化,将西方国家治理体系神圣化,对不同的国家治理理念与国家治理模式缺乏应有的包容与尊重。

第二,新自由主义宣称其国家治理方案没有“阶级性”。虽然新自由主义宣称自己哺育出的国家治理方案是以“价值中立”为基础,但却在很大程度上缺乏事实基础,是炮制出来的不折不扣的谎言。对新自由主义进行政治本体论批判,我们可以发现其背后的“资本逻辑”。新自由主义资本逻辑就是通过极端“市场化”和彻底“私有化”将人类公共资源转化为大资本所有。其中,资产阶级国家“不但利用手中的权力迫使人们接受资本主义制度安排,而且将其获取的资本私有化,并使之成为资本积累最初的基础”。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绝不仅仅是一般学术理论,它从诞生开始就沦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政治纲领与意识形态,深刻反映了国际垄断资本主义通过全球化、市场化、私有化攫取自身利益的要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第三,新自由主义宣称其国家治理方案最具“有效性”。新自由主义以市场原教旨主义为核心,主张完全的市场化、绝对的自由化和彻底的私有化。新自由主义提出,一切计划都是对自己“理性控制能力上的一种幻觉”,是“致命的自负”,都是低效率的,都注定要失败。但是,新自由主义理论却选择性地忽视了“市场失灵”等问题,也并未在“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找到灵丹妙药。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既需要“看不见的手”激发活力,也需要“看得见的手”构建秩序,这已是经理论与实践反复验证的常识。

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谬误之处

2017年,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之所以在国内一些人的理论思考中成为所谓的“主流话语”,一方面是由于西方国家长期有意识地输出其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则由于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逻辑建构很容易迷惑人。要批判新自由主义理论谬误,必须反思新自由主义的逻辑进路错误。

“个人主义”的逻辑起点错误。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以抽象化和理想化的“个人主义”作为逻辑起点,以此来推演社会秩序的变化。新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把“个人主义”作为哲学基础,认为任何选择都是由纯粹的“具体个人”做出的,“社会集体”这些概念是根本不存在的。新自由主义的极端“个人主义”以个人价值为价值主体,以个人理性为价值工具,以个人利益为价值标准,这导致了新自由主义逻辑起点的错误。然而,“人类从来就不曾有过先于社会而存在的时期”。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个人”才是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沦为“一种无社会理论的政治理论”,也就是必然了。

“市场万能”的逻辑观点错误。新自由主义主张“完全市场化”,主张政府不管最好。新自由主义从两个方面来极力“贬抑政府”。一方面,塑造“市场神话”,强调私有企业利益至上,强调市场竞争的无比高效,反对政府在矫正市场失灵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宣扬“公民社会”是一块净土,只有公民社会才会保护公民权利;国家总是在侵犯公民权利,国家是个人自由的敌人,否定国家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的功能。按照新自由主义话语体系的逻辑,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只能是一种绝对的对立关系。然而,权利与秩序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国家对秩序的维护,市场与社会是不能良好运行的。

“历史终结”的逻辑结论错误。新自由主义意图通过输出意识形态把非西方国家纳入到整个资本主义体系之中来,推动“历史的终结”。然而,“历史没有终结,也不可能被终结”,新自由主义在世界各个角落不断碰壁。尤其是中国道路超越了新自由主义的教条,展示了非凡的魅力,焕发出无限的生命力。新自由主义代表性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教授也不得不感叹,“中国模式代表高效与集中。客观事实证明,西方自由民主可能并非人类历史进化的终结。随着中国的崛起,所谓历史终结论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自身错误的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和历史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

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不但在其西方大本营遭到失败,同时也给其他国家造成灾难性后果。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是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载体,是其用来推行国家霸权主义的政策工具。它既不是普遍必然的历史模式,也不包含终极的永恒真理。中国道路不断打破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方案的迷思,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进一步宣判了新自由主义“理想国”的覆灭。

(作者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中的社会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VZL00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

②[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

责编/温祖俊    美编/李祥峰

[责任编辑:宋睿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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