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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5)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

新举措,就是采取实际行动步骤,付诸实践,具体落实。新理念、新要求固然重要,但还只是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是什么”和“做什么”的问题。新举措是直接行动,成为具体抓手,把工作落到实处,解决了全面从严治党“怎么做”的问题。习近平高度重视落实的问题,他说:“军令状已经下达,集合号已经吹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主要采取了八个新举措。

第一,加强和落实理论学习。习近平指出:“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理论学习对共产党人来讲,是老道理了,但习近平抓理论学习抓出新意。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习近平精心组织政治局集体学习,为不断提高全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做出了表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从2012年11月17日到2017年5月26日共进行了41次,已超过上届的33次。在学习的内容方面,强调要学好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且要广泛地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更重要的是,习近平创新性地提出,通过学习要着力提高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五大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

第二,加强和落实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重点是抓党的制度建设。这几年中央抓党的制度建设抓得好,稳步推进,有声有色。其基本情况归结起来可以说是“三步走”:第一步,清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花了整整两年时间,对自新中国成立到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清理,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487件,其中42件需要适时进行修改。经过这样的清理,弄清了“家底存货”。第二步,修改和制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规划纲要》对五年当中要修改和制定的制度,做出明确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到2016年4月止,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已有54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1/3。第三步,完善。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就成立一百周年了,我们党提出要“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的制度构成一个门类齐整、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第三,加强和落实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发扬党内民主,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激发党的创造活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对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政治局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中央政治局讨论研究工作,要畅所欲言,鼓励每位同志充分发表意见、积极贡献智慧,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做出决策。做出决策后,必须雷厉风行、不折不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中央政治局内部,要倡导开展积极的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坦诚相待、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总结经验教训,交流思想认识,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做好工作的目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治局做出的决定决策,坚持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报告,用实际行动树立中央政治局高度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良好形象。”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都必须实行民主原则走民主程序;要发扬民主广泛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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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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