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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的认真与较真

学人小传

傅雷(1908—1966),字怒安,号怒庵,生于原江苏省南汇县下沙乡(今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中国著名的翻译家、作家、教育家、美术评论家,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的重要缔造者之一。因出生时哭声洪亮,长辈们以“雷”为其命名,以“怒安”为字。1920年(12岁)考入上海南洋公学附属小学(今南洋模范中学),次年考入上海徐汇公学。1925年曾参加过五卅运动。

1928年,傅雷留学法国巴黎大学,学习艺术理论。1931年归国,此后,他翻译了大量的法文作品,其中包括巴尔扎克、罗曼·罗兰、伏尔泰等名家的著作。1949年之后,傅雷历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国作协上海分会理事及书记处书记等职。20世纪60年代初,傅雷因在翻译巴尔扎克作品方面的卓越贡献,被法国巴尔扎克研究会吸收为会员。傅雷学养精深,在美术及音乐理论与欣赏等方面有很高的造诣。他的全部译作,现经家属编定,交由安徽人民出版社编成《傅雷译文集》,从1981年起分15卷出版,现已出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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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家傅雷是很认真的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是很较真的一个人,此乃性格使然。无论对翻译事业,对国家命运,还是对己,对友,对家人,傅雷都很认真,也很较真。

傅雷是翻译家,对翻译工作的认真,首先是因为他把这看作一项神圣的义务。他最初翻译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是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住在沦陷中的上海。当时,傅雷“闭门不出,东不至黄浦江,北不至白渡桥,避免向日本宪兵行礼”,成天致力于《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翻译,意在让一个个有热血的青年从沉沦中奋起,寻找反抗的道路。可以说,傅雷是在译《约翰·克利斯朵夫》中度过了抗战岁月(1927年刊出第一卷,1941年出齐)。

要做神圣的工作,就得有非凡的本事。傅雷的法语很好,汉语同样很好,达到了能自由创作的地步,这一点,我们大都是通过《傅雷家书》看到的。1954年4月7日,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中写道——

“我从十三岁到十五岁,念过三年法文;老师教的方法既有问题,我也念得很不用功,成绩很糟(十分之九已忘了)……二十岁出国……半年之间,请私人教师与房东太太双管齐下补习法语,教师管读本与文法,房东太太管会话与发音,整天的改正,不用上课方式,而是随时在谈话中纠正。半年以后,我在法国的知识分子家庭中过生活,已经一切无问题。”

学法语,傅雷的经验是“学得慢一些”,“贪多务得是没有用的”,由此也可见他学语言的认真。

而在翻译中,傅雷的工作态度又极其认真。认真的态度,加上很高的语言水平,这就保障了他的译文是一流的。从这一点看,我们现在(以前也是这种情况)很多从事翻译工作的人都做得不好,要不就是外语不好,吃不透作品的真髓,要不就是汉语不好,写下的文字别别扭扭,读起来磕磕巴巴。傅雷的文字如行云流水,是很好的汉语。《傅雷家书》的流行和名气远胜于傅雷的译文,从这点来看,就很能说明问题。

傅雷的语言好,再加上工作认真,其译文拿出来,当然就很好。但傅雷还是利用种种机会来提高自己的文字水平,比如,通过阅读法国作家的作品,知晓他们的长处,来比较自己的短处。又比如,他会去读中国作家的作品,来发现汉语中一些精妙的用法,以便借鉴到自己的译文中去。

傅雷读伏尔泰,会发现伏尔泰作品的“故事性不强”,同时也发现,其文字的精妙全在于“若有若无的讽喻”。比照之下,他觉得自己没能力表达出这种精妙来。他知道自己不善于翻译这样的作品,“我的文字太死板,太‘实’,不够俏皮,不够轻灵”。但傅雷知道谁的译笔比较适合伏尔泰,他在书信中告诉傅聪:“这种风格最好要必姨、钱伯母那一套”(必姨指杨必,英国作家萨克雷的《名利场》的译者;钱伯母指钱钟书夫人杨绛,她是杨必之姐)。

傅雷为提高自己的汉语感觉,使译文更生动活泼些,更是阅读了大量的中国作品,他曾熟读老舍的小说,不过未能解决问题。读老舍的《四世同堂》,傅雷很遗憾地发觉,“文字的毛病很多,不但修辞不好,上下文语气不接的地方也很多。还有是硬拉硬扯,啰里啰嗦,装腔作势,前几年我很佩服他的文章,现在竟发现他毛病百出”。

此处引傅雷对老舍的批评,其实也无损于老舍的英名,因为好作家的文字也不是篇篇都好,时时都好。同时,这一件事也佐证了傅雷对文字的较真:可见他“不但对自己的译文不满,对别人的创作也不满”。其实有这样的较真态度,是可以保证译文文字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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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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