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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2)

三、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改革重点要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评审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

在评价方式上,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权重,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评价,进一步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评价范围上,拓展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四、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职称制度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接着人才使用,既检验人才培养成效,又为选人用人提供依据。职称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促进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督促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另一方面要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

职称评价的目的是使用,评价和使用的关系主要体现为“评聘结合”与“评聘分开”两种方式。评聘结合符合因事择人、人岗匹配的原则,但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容易造成符合条件者评不上职称、地区单位之间不平衡等现象。评聘分开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参加评审,有利于提高职称的通用性,但容易造成评价使用“两张皮”等问题。这次改革,根据不同职业、单位和岗位特点实行不同的方式,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和行业,要坚持质量第一,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防止降低标准、迁就照顾,避免对整个职称制度的科学性、公平性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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