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市场坐标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提出“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但尚未成立工作组织、形成落实方案,目前“保险+期货”仍缺乏后续开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除缺乏顶层设计外,在黑龙江和内蒙古的调研中,记者深深地感觉到,完善推广“保险+期货”项目,目前还有三方面困难十分突出:
首先是农民对该模式的接受程度问题。以玉米为例,前几年国家对于玉米采取临储保护价收购的政策,东北地区的玉米一直存在着政府托底收购价,今年首次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农民采用金融工具来保护自己收益的意识还偏薄弱,农产品价格保险的推广面临重重困难。
其次是保费的资金缺口问题。目前“保险+期货”模式的资金来源,除了农业部补贴的1500万元之外,还包括期货交易所甚至部分期货公司的支持。但这一模式一旦推广开来,上述补贴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与日俱增的需求,迫切需要创新模式来解决保费来源问题。
最后是信用风险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对期权产品的不熟悉,以及保险公司与期货子公司体量的不对称,导致保险公司对期货子公司卖出期权之后的兑付能力存在着一些疑虑。在未来“保险+期货”规模扩大时,这个问题很可能会成为部分实力不强公司的掣肘之处。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华泰期货副总裁王强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保险+期货”模式的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农民风险管理的意识以及金融保险知识,认识到价格保险的必要性和益处,加强跨行业的交流和沟通,尤其是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互通有无,普及各自的专业知识,监管部门也应该构建沟通平台,了解业务开展进程以及相应的风险点,对业务开展方向及时把控及引导。
王强还特别指出,农业保护涉及国家的根本性战略选择,需要一个明确的顶层设计,希望在“保险+期货”模式中加强政府参与的分量,这也意味着和政府的沟通和交流也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对此,大商所相关负责人2月6日表示,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两年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大商所将积极贯彻文件精神,在继续试点“保险+期货”的基础上,尝试开展收入险试点,不断增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能力,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实体经济的有效性,使“保险+期货”成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市场坐标。
该负责人表示,2016年大商所联合12家期货公司和7家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安徽共同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包括9个玉米试点和3个大豆试点,涉及玉米16.32万吨,大豆3.5万吨。其中8个试点发生理赔,共计理赔481.79万元。“保险+期货”模式通过保险产品及期货市场对冲风险的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在“市场定价”的同时,帮助农民有效的规避了价格下跌风险,成为农户生产经营的“财务稳定器”。(张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