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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新文化运动导致了道德滑坡吗?(3)

三、“道德沦丧”的活水源头

其次,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也出现了某些“道德滑坡”的现象,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和严厉谴责。毫不奇怪,就像刚才讨论的“文革”期间的“告密文化”一样,它们同样被某些文化保守主义者归咎到了新文化运动对于儒家“优秀道德传统”的“撕裂中断”上去了。然而,一旦对这些现象做出了具体细致的澄清和分析,我们却会再次反讽性地发现:为这些“道德沦丧”现象提供了活水源头和理念支撑的,还是传统儒家伦理的深层积淀。

众所周知,近几十年的“道德滑坡”现象,特别集中地体现在许多手握大权的官员身上。他们不但在自己的私人生活里骄奢淫逸、贪婪堕落、荒淫无耻,而且还利用公权力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任人唯亲、买官卖官,大搞血亲圈、裙带网、太子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把官场和整个社会弄得乌烟瘴气,尤其是对于普通民众麻木不仁、玩忽职守、欺凌压榨、草菅人命,自然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反感和广泛声讨。那么,我们是不是有足够的理由宣称,正是由于新文化运动批判了传统儒家伦理全力维护的“官德”理念,才从思想上诱发了这些官员的“道德沦丧”现象呢?借用一句流行的俗语说:恐怕连童话也不敢这样写吧。

不用细说,新文化运动确实倡导个体利益、自由权利、个性解放;可是,难道这些主张就是引发当前中国官员“道德滑坡”的精神导火索吗?答案明显是否定的,因为新文化运动的这些主张所要求的,恰恰是实现每个中国人作为公民的自由平等、正当利益,并且因此将批判的矛头明确指向了古代专制社会中权贵阶层对于下层民众的压迫束缚、盘剥坑害,却从来没有认为官员们可以“从心所欲”地追求私利、放纵私欲。所以,将当前贪腐官员的“道德沦丧”归因于新文化运动倡导的个体利益、自由权利、个性解放,可以说是滑天下之大稽。

限于篇幅,这里仅举当前在不少贪腐官员那里都能见到的“包二奶”现象为例:难道我们有任何理由把这类荒淫无耻的现象归咎于新文化运动因为鼓励个体利益、妇女解放所造成的现代性“人欲横流”么?其实,反思一下历史就不难看出:它们毋宁说正是两千年来古代体制下得到儒家礼教明确认可的权贵阶层三宫六院、妻妾成群的特权享受的沉渣泛起。说白了,如果说古代的权贵还能打着拥有儒家支撑的“无出不淑”、“历来如此”、“祖宗留下的老规矩”等旗号,明媒正娶地在“大红灯笼高高挂”中让自己的“人欲”任意“横流”的话,现在由于“一夫一妻制”的“新文化”已经从西方引进到了中国的缘故,今日的权贵才不得已只好私下里偷偷摸摸地去“包”,结果导致自己的“人欲”虽然还在静悄悄地“流”,却毕竟不能像以往在儒家礼教文化的保守性庇护之下那样公然地“横”。事实上,在这方面我们很容易从世所公认的儒家经典中找到确凿无疑的明文规定:“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礼记·曲礼下》)有必要补充的一点仅仅是,这段文本同时还清晰地体现了传统儒家礼教所恪守的“差等”原则,因为就连在女性配偶的数目和名称上,级别不同的天子与公侯之间也存在森严有序、不容逾越的等级差异,以致任何在特权待遇上的僭越,都会被视为“孰不可忍”的“坏了规矩”。

与此类似,当前广受人们痛恨的“官场腐败”,同样不过是传统儒家礼教的深度积淀所导致的专制社会下十分严重的“吏治腐败”的沉渣泛起,却根本不可能是新文化运动的所谓“撕裂中断”造成的。不错,在两千年来难以计量的无数官员中,肯定也能找出若干个凤毛麟角的“青天”、“清官”,并且成为当前儒者依然号召普通民众望眼欲穿地期盼等待的“官德模范”。可是,君权专制的本性却从根本上决定了“吏治腐败”的必然性和严重性,而传统儒家道德的血亲情理精神恰恰又在这方面发挥着为虎作伥的证成效应,以致那些偶尔一见的“官德模范”,反倒从某个角度折射出了儒家伦理的虚假伪善。

事实上,笔者在十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里已经指出,正是孔孟等儒家圣贤倡导的血亲至上理念,在文化心理结构的深度层面上引发了现实生活中许多屡见不鲜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以致儒家伦理在这方面可以说是难辞其咎,无法推卸它所应当承担的那一部分责任。[⑥] 此外,拙著《忠孝与仁义》也有专门的章节,具体分析了传统儒家伦理的“礼制腐败”如何构成了两千年来“吏治腐败”的文化基因。[⑦] 这里只是试图再次强调一点:正是孔子肯定的“亲亲相隐”,孟子歌颂的“窃父而逃”、“封之有痺”、“以天下养”等,在滋生诱发那些绵延至今的“官官相护”、“假大空”、“隐瞒家丑”、“刮地三尺”、“任人唯亲”、“徇情枉法”等常见腐败现象方面具有悠久深远的温床效应,尤其是对于当前在高中低各级官员那里都十分盛行的“家族式腐败”具有深度层面上的影响作用;尽管这些官员自己或许并没有读过四书五经,也不熟悉孔孟的有关经典话语,我们却无从否认绵延两千余年的传统儒家伦理在他们身上所发生的潜移默化的积淀效应。

从这个角度看,20世纪儒家大师熊十力在新文化运动的直接影响下,对于“小康礼教”负面弊端做出的一系列深刻的“自我批判”就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了。在《乾坤衍·辨伪》这部“衰年定论”中,他断然剥去了儒家道统中那些一直受到高度推崇的“道德圣王”的神圣光环,明确宣布“夏禹、殷汤……以天下为其一家所私有,大乱之端自此开。迄周之文王、武王、成王、周公灭殷帝纣,而复以天下为周家私有之物……自私之流毒,罪浮桀纣”,尤其是一针见血地揭示了“家天下”的专制制度势必导致损民利己、坑害百姓、家族腐败的邪恶实质,指出“天子专有天下之财货及物力、人力,以供其自身与子孙之享受,是谓为己”;“天子之家,富有天下;诸侯之家,富有一国;大夫之家,富有一邑;则其各亲亲各子子,皆优厚至极矣。惟天下最大多数庶民,皆供上层之奴役,受上层之剥削,无以为家,无以养亲育子。”有鉴于此,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把当前众多官员在传统儒家伦理的深度积淀下从事的损民利己、坑害百姓、家族腐败等道德沦丧现象,归咎于曾经对传统儒家伦理展开了精准抨击的新文化运动的头上呢?

当然,近些年来在中国社会的其它阶层中,从学术圈、教育界、企业家、经商者到普通民众,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诸如只向钱看、坑蒙拐骗、损人利己、不讲公德、抄袭剽窃、忽悠欺诈、假冒伪劣、投机取巧等等。不过,从文化心理结构的角度看,就像官员阶层的“吏治腐败”那样,这些“道德滑坡”现象同样不能归咎于新文化运动倡导的个体利益、自由权利、个性解放;毋宁说,除了社会制度方面缺乏必要的法治监督等因素外,它们恰恰是深深地植根于传统儒家伦理两千年来所塑型的种种“劣根性”之中的。所以,早在新文化运动之前,就有不少国内外的有识之士对于这些“劣根性”展开了引人注目的反思批判。例如,第一节曾提到,康有为已经指出:“夫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恶之大者也,而其原因皆由欲富其家为之”。再如,梁启超在《新民说·论公德》中也强调:“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也。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一针见血地把“不讲公德”的活水源头追溯到了孔圣孟贤的元典文本那里。同时,在新文化运动之后,熊十力也从来没有把有关的“道德滑坡”现象归咎于新文化运动,相反倒是将其还原到传统儒家孝治论的“宗法思想狭隘一团”那里,精辟地指出:“帝制告终,而小康派所遗传之自私自利、缺乏正义感、缺乏独辟独创的识力、固陋、卑狭、偷惰、委靡,乃至一切恶习,延及于今,恐犹未易除其根也。”(《乾坤衍·辨伪》)换句话说,在他看来,“帝制告终”之后依然顽固存在的这些“恶习”,归根结底都来自于传统儒家伦理所倡导的“小康礼教”的文化“遗传”那里。不管怎样,当前某些制造假冒伪劣婴儿奶粉的“今人”,其实就很懂得孟子在“辟杨墨”时阐发的那条“爱有差等”的儒家礼教原则:“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孟子·滕文公上》;因此,他们才会仅仅将这类坑人害人的产品卖给了陌生的路人,却从来不用它们喂养“其兄之子”或“自己之子”。“彼有取尔也”,所以才会有这类“人心很古”、“世风依旧”的“道德滑坡”,不是?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某些文化保守主义者在指责新文化运动“撕裂中断”了传统儒家伦理而导致了一百年来“道德沦丧”现象的同时,往往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事情的另外一面,这就是一百年来尤其在广大百姓中间表现得特别明显的“道德自觉”倾向: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意识到了自由平等、尊重人权的重要意义,因此不再甘心充当传统儒家希望他们成为的那种无限崇拜圣王、绝对忠于朝廷、不要任何权益、只需履行义务的“臣民”或“子民”,而是开始形成了清晰的“公民意识”,尤其在自己受到官府坑害的时候敢于起来抗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自由尊严。不过,这种“道德自觉”的趋势却与传统儒家伦理的“小康礼教”没有什么关系,反倒应当首先归功于新文化运动引进了“德先生”、倡导自由平等和尊重人权的启蒙贡献;唯一令人遗憾的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弥足珍贵的启蒙贡献未能持久延续,以致新文化运动对于传统儒家伦理“小康礼教”的“撕裂中断”远远不够彻底,结果才导致了这种“道德自觉”的倾向迄今为止尚没有强大到足以压倒包括官员腐败在内的种种“道德沦丧”现象的地步。如果说我们要苛求新文化运动对于一百年来的“道德滑坡”现象承担什么责任的话,那么也就仅仅限于这一点了。

综上所述,在一百年来的种种“道德沦丧”现象中,几乎没有什么内容可以归咎于曾经猛烈抨击过传统儒家伦理的新文化运动本身;相反,它们大都可以追溯到它所精准批判的传统儒家伦理的“小康礼教”那里。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新文化运动就是完美无缺的了;除了刚才提到的未能把自己对于传统儒家伦理的“撕裂中断”进行到底之外,它在批判传统儒家伦理倡导“天下为家”的“小康礼教”一面的同时,也没有清晰地看出传统儒家伦理还包含着倡导“天下为公”的“大同之道”一面,因而应该说的确存在着由于“激进”而陷入“片面”的不足之处(当然,这些不足之处也只是理论上不够全面的缺陷而已,根本不足以在现实中导致上述“道德沦丧”的现象)。相比之下,倒是著名的儒家大师熊十力更为全面,在同样“激进”地批判了传统儒家伦理倡导“小康礼教”一面的同时,又清醒地指出了传统儒家伦理倡导“大同之道”的一面,甚至还特别彰显了二者之间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严峻对立,所谓“将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与六君子小康礼教,两相对照,显出公私无二道”(《乾坤衍·辨伪》)。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他才进一步主张在否定传统儒家伦理倡导“小康礼教”一面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汲取西方现代的自由平等博爱理念,使之与传统儒家伦理倡导的“大同之道”融为一体,由此在现代历史条件下重新焕发传统儒家伦理的生命活力,所谓“天下人一律平等,各得自由,互相和爱,互相扶助,是为公。各得自由者,如甲得自由,必不侵犯乙和丙等之自由;乙和丙等各得自由,必不侵犯甲之自由,是为各得”(《乾坤衍·辨伪》)。笔者认为,这才是我们今天对于传统儒家伦理应当坚持的辨证态度。有鉴于此,不管我们今天对于一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所持的立场是“文化保守主义”还是“文化激进主义”,其实都有必要深入反思一个关键的问题:你要“保守”维护或“激进”批判的究竟是传统儒家伦理的哪个方面,是它倡导的“小康礼教”呢,还是它倡导的“大同之道”?不搞清楚这个关键的问题,无论是赞同“文化激进主义”还是赞同“文化保守主义”,我们可能都既对不住儒家伦理,也对不住新文化运动,更对不住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

注释:

[①] 参见郭齐勇:《儒家伦理争鸣集》, 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②] 荀子的得意门生、法家大师韩非子,便明确指出了孔子由于主张“孝高于忠”而无法被统治者所用的内在原因:“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韩非子·五蠹》)

[③] 参见刘清平:《忠孝与仁义——儒家伦理批判》,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7-171页。

[④] 郭齐勇:《中国哲学史》,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页。

[⑤] 转引自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版,第878-879页。

[⑥] 刘清平:“美德还是腐败?——析《孟子》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哲学研究》2002年第2期。

[⑦] 参见刘清平:《忠孝与仁义——儒家伦理批判》,第285-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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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易恒]
标签: 新文化运动   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