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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宪:个税改革要有利于壮大中等收入阶层(4)

让好的制度能够升华成为一种文化

文汇报: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有关“国家创新指数”报告显示,美国具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和优良的创新绩效。这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研究者认为,税制安排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对此,您是否认同?

陈宪:没错,高额的遗产税、不菲的赠与税在相当程度上,释放了美国的社会流动性。富人的孩子要保持较高的生活品质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穷人的孩子若想改变自身及家庭的命运也必须依靠自己的头脑与双手。久而久之,在这种制度的不断约束下,“捐款”甚至“裸捐”,“自立”进而“创新”,便成了社会生活的热词,无声无息地浸入一方文化之中。

良法善治最终目的是要促进优势文化的形成。我们推动“双创”,它们绝不是某个人的事情,更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文化与氛围。减少对流转环节征税,就是在为企业减负,激励年轻人不再对其望而却步。

让好的制度能够升华成为一种文化。我经常跟企业家讲,成文的制度是制度,不成文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文化。既然规矩不成文,那么它就是约定俗成,人们自觉遵守的,这不就是文化吗?

在日本,子女赡养7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可享受减税。没有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可申报减税38万日元,住在一起的可减免58万元。政策目的很明显,就是鼓励子女尽孝。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不妨加上合理的政策引导,积极的文化建设岂不事半功倍?

对于社会诚信建设,对于推动创业创新,个税改革或许就是一个契机。

文汇报:优良的财税制度是大众创造性潜能发挥、自我实现的必要条件之一。对于正处在转型期的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还有哪些硬骨头要啃?

陈宪:一如上述,财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它自身也有一系列难度很大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改革攻坚。财和税,一个是“支”,一个是“收”。前者,有关《预算法》的修订是当下的重点;后者,要在2020年以前完成所有税种的立法,任务相当艰巨。长期以来,有关最优税制的研究,是公共经济学的一个热点话题。在现实中,所谓最优税制是不存在的,通过利益相关方的博弈,能够找到各方都满意,更准确地说,是都能够接受的税制,就很不容易了。以个税为例,就是要中等收入阶层和高收入阶层都能够接受。就社会价值取向而言,效率和公平,以及中等收入阶层的形成和壮大,都要得到兼顾。所以,这方面的改革需要极大的智慧,也需要极大的勇气,是一块硬骨头。前面说到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进一步完善分税制上的改革,也是如此。其实,这里首先是各自职能即事权的设定。我一直认为,要加大中央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这主要是为了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现在,我们看到义务教育在县范围内均等化的评审,但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而言,是应该在更大范围,最终是在全国范围的均等化,这就要求加强中央政府的职能,由此也相应解决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事权和财权上的匹配,以及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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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