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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6大关切:高管限薪如何落实处(3)

关切四

如何遏制国企腐败?

《指导意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过往,国有资产监督领域存在监督资源分散、多头重复监督等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也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指出。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关切五

如何激发企业活力?

《指导意见》: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李锦认为,文件中透射的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都将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的活力。

关切六

改革如何惠及全民?

《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的全民性得到实现,国有企业就能真正发挥出主力军、骨干、排头兵的作用。张春晓说,“国有企业全民性的再一次强调,就是要让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为全民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此番《指导意见》体现改革成果人民共同分享的思路,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国企”则体现了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国有资产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则是强调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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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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