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慧农业方面,农业物联网建设和示范应用是突破口。武汉市投入近千万元,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20多个,覆盖50多家农业企业和基地。其中设施园艺方面应用面积3000亩左右,水产养殖方面应用面积200多亩,物联网技术开始在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信息服务等多个领域发挥作用。宜昌市建成了1个市级农业物联网云平台和3个农业物联网试点基地应用平台。市级云平台可实时掌握农业产地环境信息,实时监控基地生产过程和质量安全。三个试点基地搭建了集终端采集、网络传输、数据处理、应用支撑为一体的企业物联网应用平台,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实现了生产过程智能化、自动化、精准化、远程化管控。襄阳市采取“1+9”模式,将智能大田生产、智能温棚、智能渔业、智能粮食仓储等9大实用技术在襄阳市智能农业示范服务中心集中展示、推广。最近,湖北省首个综合农业物联网平台——中国农谷农业物联网生产管理平台已经在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试运行,农民拿起手机,登录平台,就能得知田间作物生长情况,通过网络控制基地设施,就可以实现水肥滴灌等田间管理。
赶信息之“潮”,既要起早更要赶巧。当前,“互联网+”三农在湖北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专业人才匮乏等一些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善和解决。
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理念,加强政策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互联网+”三农对于湖北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创新创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出台促进湖北“互联网+”三农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强资源整合和引导扶持,推动“互联网+”三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打造“智慧农业”。加强农业大数据和云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要坚持“以用为要”,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主体,围绕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生产精细管理、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管理等领域建立管用、实用、好用的物联网,培育龙头企业,建设示范工程,打造农业物联网产业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变革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值空间。
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推动“农村电商”突破性发展。整合部门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打造一批农村电商发展的示范园区、示范县(镇、村)、领军企业和网销品牌。要着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物流体系和农村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电商保障水平。要着力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制定农产品网上销售标准,实现网上销售农产品质量等级化、标准化、包装规格化。要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有机、绿色及质量体系认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打造精品名牌。
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民,培育创新创业“新农人”。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拔、培养一批既有信息化能力,又熟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组织班子中来,成为引领农村创新创业的带头人。
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农村网格化平台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配套的公共服务水平,不仅要让农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而且要让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均等,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民在农村过上现代化的城市生活,让美丽乡村建设进入新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