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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地方财政能力建设的思维与实践(2)

地方财政能力建设的新举措

央地财政关系是现代国家最根本的治理结构之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对其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合理划分财政收支,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

要坚持统分结合,以统为主的原则。近年来,人们常常以美国为代表的联邦制国家为蓝本,认为央地财政关系应该遵循财权和事权对称的原则,大力向地方分权。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打破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中央高度集权、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沿着放权让利的路径,增强地方财权,极大地调动了地方积极性。但是,其也导致了地方政府乱收费、乱摊派,推行土地财政等一系列问题,加重了社会负担,严重损害了民众利益,这些乱象侧面反证了对地方政府下放财权需谨慎。联邦制国家央地之间实行彻底的分权,各自独立性强,州级可自定本州宪法,政府财权相对独立、完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央地财政始终都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统分结合,以统为主。新一轮央地关系的改革,实际上也是强调地方财政建设的新方案应该由中央统一部署,对地方先行先试的创新探索也应该由中央及时授权,扭转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权责不清、人治乱权的局面。

坚持税费改革联动,完善分税制。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有两个特点:一是在划分央地税种时忽视了税基的流动性,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都是税基流动性很强的主体税种,税基的流动性会导致税收和税源背离的情况。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政策优惠形成“税收洼地”,其结果是加剧了地区之间财政收入能力的严重失衡,割裂了全国市场的统一性;二是分税制“非”“税”不分,分税制仅仅就当时既有的税种在央地之间划分,不考虑非税收入的划分,地方组织的非税收入不纳入央地财政体制进行分配,这就大大刺激了地方政府在分税制之外巧立名目、乱收乱罚、大力组织非税收入的主动性。由于地方大规模非税收入的存在,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大大降低,表面上看似地方财政能力得到了增强,但实际上是严重扰乱了财政分配秩序。

未来的央地财政体制改革思路应该是综合设计,基本思路如下:一是税费改革联动,大力推进费改税;二是优化税制结构,加大直接税比重;三是清理税收优惠,维护全国统一税制的严肃性;四是对所有流动性税基的税收实行央地分享,二者水涨船高;五是改革税制,以分成税收为主、地方专税结合构建多税种支撑的地方税体系;六是以全口径预算收入为基础划分央地收入,基本维持央地现有收入格局大体不变。

增加中央支出,优化转移支付制度。目前,在一般公共预算的盘子中,中央收入占比远远高于支出占比,而地方财政却是支出占比相对更高,地方政府高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其结果是收入上移、支出下沉,大量资金在上下级之间“双向流动”,迫使地方不得不“跑部前进”。新一轮的央地财政体制改革应该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将中央支出占比提高到35%左右,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使得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互匹配,保障市场更加统一、公平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全国范围内的均等化。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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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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