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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圳实践(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调研报告

促司法便民和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队伍党性修养和专业化水平

助力依法行政,完善司法便民机制。在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实践,以及研究分析并归纳总结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圳中院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改进意见。深圳中院还长期开展开门评查,以及评查并举的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活动,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完善司法便民机制,依法解决涉诉信访。据2012-2014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各级法院收到的信访投诉数量逐年下降,全年结案比例在全国同级法院中名列前茅。

丰富司法教育学习载体,推动司法公开。深圳中院通过选派法院领导和优秀法官到市、区两级党校授课,向党政领导干部宣讲司法规律;通过举办深圳法律文化(南山)大讲堂,向社会公众普法;通过定期组织法院开放日——向广大市民展示法院党建活动和各项工作情况等方式,拓展了公众接触并了解司法的平台,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中,深圳中院的司法透明度在43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一,其两级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在两级人大会上,获赞成率均达93%以上。

提高法官党性修养和职业素养,促进工作业绩提升。在推进党建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的过程中,深圳法院系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也进一步提高,工作业绩不断提升。2012-2014年,深圳两级法院集体或个人获国家级奖励表彰25次;获省部级奖励表彰92次,其中一等功7次;获市级奖励表彰117人次。总之,通过开展党建创新工作,充分调动了党员队伍真干事和干实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形成的带动效应为整个法院队伍的党性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创造了强大动力,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曹林、“全国优秀法官”汪洪、“全国人民法庭先进集体”龙岗法院横岗法庭、“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以党建促司法治理现代化,共同推进依法治国

深圳中院以抓“书记项目”为纽带推出的各项改革措施,极大提高了法院队伍执法办案的热情,增强了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提高了办案人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觉悟,为专业化司法队伍建设和发展创新的司法体制改革打下了扎实基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有效实践。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先后到深圳中院调研指导工作,对深圳司法改革与司法系统党建互为促进的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建制度、搭平台、创品牌,以‘书记项目’推进法院党建工作”,也被选入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以供其他地方参考。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司法系统党建工作极端重要,是完善司法制度、锤炼司法队伍、扎实司法群众基础的“法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司法改革与党建工作互为促进,在党建中推动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在司法改革中创新党建平台、丰富党建内容、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素养。深圳中院在党建工作创新方面的积极探索,无疑对全国司法系统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推进司法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参考价值。

(执笔:郭 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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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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