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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圳实践(2)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调研报告

整体推进与特色联动,促法院队伍建设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整体推进的同时注重彰显特色。按照最高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省法院“三联三化”的总要求,深圳中院先后组织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座谈会、理论研讨会,进行了民意调查,在此基础上,整体规划“书记项目”。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辖区各基层法院也制定了各具特色的“书记项目”。福田区法院结合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创新构建了“支部建在庭上”的法院党建模式;罗湖区法院致力于打造党建阳光工程,依托内网、墙报等载体开设党务公开栏,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龙岗区法院创立了服务型、学习型、和谐型、活力型、进取型、廉洁型、创新型7种类型特色党支部,实现了党支部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各项工作的推进打下扎实基础。一是完善沟通交流机制。深圳中院领导定期上门走访市、区两级党委征求意见,地方党委在研究区法院班子配备和法院党建工作等重大事项时,也及时征求深圳中院党组意见,畅通了沟通反馈机制,实现了互动融洽。二是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深圳中院党组在部署全市法院年度工作时一并部署党建工作,结合司法巡查、工作检查、综合考核等时机,对“书记项目”落实情况及时检查跟踪问效。三是巩固专项述职机制。各区法院每季度向中院报送一次党建工作台帐,年底前向中院提交党建工作报告,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挂点分工调整、机关党委换届、党员违规违纪等重大情况都进行专题报告。深圳中院定期向省法院、市委组织部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党建工作做法。四是建立挂点指导机制。深圳中院党组成员每年下基层指导不少于4次,总时间不少于10天。此外,深圳中院还印发了《深圳基层法院民主生活会指引》,规范了市中院领导参加区法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五是形成系统党建表彰机制。深圳中院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表彰,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奖,总结其成功做法、提炼其先进经验,在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创先争优工作热情的同时,形成互相借鉴、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打造多元平台,培育党建文化,为党员群众服务。深圳中院政治部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党办主任联席会议,邀请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打造了论事议事的联席会议平台。同时,研制开发了集培训、服务、教育三位一体的“全市法院党员在线学习和管理服务系统”,打造网络服务平台,以实现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智能化。此外,深圳中院还着力打造党建文化平台,先后承办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全国司法公开推进会等大型活动,全方位展示深圳法院党建、文化建设和司法公开成果;建成了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罗湖法律书苑、盐田电子院史馆等7个法院文化基地,一方面将其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学习园地,一方面又是面向群众宣传法治知识和法治精神的文化平台。

以党建促法院队伍建设。法院队伍是一个专业性较强,且与党的事业关系较为密切的队伍,其党性素养、专业能力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心目中公正光明的法律工作者形象。深圳中院在落实“四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指导各区法院规范支部建制,完善党支部设置,做好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对个别落后支部进行重点帮带。此外,深圳中院还积极争取市编制部门支持,在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机关党委办公室,设立了机关党委专职书记,配备了13名专职、5名兼职党务干部。在推动各区基层法院结合各自特色推动队伍建设的同时,坚持“抓党建促帮扶”。如长期开展对新疆喀什市法院和塔县法院、西藏察隅县法院的智力援建,对口帮扶粤西交寮村和粤北潭西村等,累计投入援建资金逾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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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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