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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影改编瞄上文学作品(2)

—文学改编的优劣势分析

文学作品改编电影的局限性

文学作品改编电影,是一项互惠共赢之举:一方面,文学作品为电影提供了优秀脚本,另一方面,电影将久藏深巷的文学作品以新的方式展现在受众面前。然而,文字与影像毕竟不同。受表现时间、空间、艺术形式等因素影响,很多影片很难尽现文学作品原意,有的在改编后,甚至歪曲了作品主旨。

首先,从内容上看,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浓缩成2小时左右的电影,对于导演和编剧是一个严峻考验,故事取舍便是艰难的抉择,稍有不慎,就会背离原著的主题。

以电影《白鹿原》的改编为例。小说《白鹿原》是一部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宏大史诗。原著以主人公白嘉轩为主线,由他的六娶六丧,拉开了小说的帷幕。白鹿两家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明争暗斗: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蕴含的是新生观念与传统思想、对自由人性的渴望与封建宗法制度冲突的厚重历史内涵。

导演王全安的电影《白鹿原》,着重以田小娥为中心,描写她与郭举人、黑娃、鹿子霖、白孝文四个男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消解了历史的厚重感。改动后的电影,更多表现乡间男女野史。很多观众调侃,电影演绎成了“田小蛾和她的男人们”。对原著的深厚主题,编剧和导演并非不懂,故事如此取舍,更多源于对激情戏、偷情这一商业卖点的青睐,对高票房、高利润的追逐。③

其次,从表现形式上看,电影局限了观众的想象,无法尽显文学作品的意味。与电影相比,文学作品描写的对象无限丰富,无限广阔。幻想世界的天堂地狱、神仙鬼怪、牛头马面等,皆可收入笔端。“广”可以写一个时代、一个社会,“深”可以写一个人细腻入微的情感波澜。在这里,现实的局限被突破,有限与无限的边界不再明显,读者通过阅读,可以张开想象的翅膀,摆脱有限的、现实的存在,飞升到无限的、虚无的魔幻世界。而作为一种可视艺术,电影在向观众展现画面,开启一扇窗的同时,也关上了另外一扇窗—来自读者内心的想象力之窗。这种局限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如蒲松龄的小说《画皮》。原著中,太原王生偶然发现自己私藏的美女是一厉鬼:“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巉巉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他赶紧请道士帮忙想办法镇妖。女鬼恼怒其挖心:“取拂碎之,坏寝门而入,径登生床,裂生腹,掬生心而去。”王妻陈氏爱夫思夫“抱尸收肠,且理且哭”……这些恐怖性的描写,通过“留白”手法,调动读者“再现”场景和细节。

而这一点,在可视化的电影里,就显得非常苍白。正因为如此,电影《画皮2》公映后,尽管票房收入可观,但招来很多批评:尽管用了很多现代特效镜头展现画皮、换皮的恐怖,但影片仍然不够恐怖。原因何在?其中最重要的,是电影媒介本身在表现此类题材内容时存在短板。

电影改编瞄上文学作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一则省去了创意之苦,再则还可以借用文学作品已存的影响力,促进电影票房的增长。电影与文学相映成辉,达到双赢。只是在改编时,一定要谨记扬长避短,忠实于原著。只有这样,改编道路才会越走越远,越走越稳。

(作者单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注释】

①中国现代文学馆:“2012年中国文学发展状况”,《人民日报》,2013年4月23日。

②马跃峰:“名著文本转换的媒介分析”,《山东视听》,2005年4期。

③金鑫:“艺术表现与商业看点间的盲点”,《文艺评论》,2013年4期。

责编/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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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文学作品   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