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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与治理效能的关系(3)

良好治理需要基础制度建设

【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教授 燕继荣】

怎么才能消除国家潜在危机?要让国家的发展不再受到政治上层变故的影响,需要有基础制度保障。所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必须要进行基础制度建设。

那么,什么是国家的基础制度?考察各国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现代国家要实现良好治理,必须做好基础建设。谈到基础建设,我们一般只想到物质建设,诸如机场、道路、高楼大厦等物质工程建设,以GDP为核心的经济发展观念,其实就是这种认知典型的表现。事实上,现代国家必须进行和完成三大建设:第一是物质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和信息建设(网络、通讯以及公民信息共享体系建设);第二是国防建设,即旨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力量建设;第三是制度建设,包括基础制度建设和上层制度建设。上层制度建设主要指政治制度建设(即政党制度、立法制度、选举制度、行政制度等)。基础制度则包括:(1)国家结构制度(即涉及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关系的制度安排);(2)公民权益制度(包括全国统一的国民身份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3)国家法制制度(旨在树立法律与司法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司法制度);(4)国家社会组织制度(即社区、社团以及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制度等)。

就当下的中国而言,国家基础制度建设的核心任务在于实现国家的统一——不仅实现领土完整、政权统一,更主要的还在于实现市场、管理、标准以及公民权利的一致性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而言,今天中国新一代的政治家必须承担历史使命,那就是利用威权政治所具有的力量和资源,消除社会的巨大差距(包括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民族差距、社会差距、官民差距),尽可能为未来国家发展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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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标签: 制度建设   效能